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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 喜剧,经典,爱情
★ 8.7
· 短片,喜剧
用户评论
看到最后一章时,俨然已为戴笠坠机捏了一把汗。纵观他的一生,最精彩的莫过于那最不风光的“打流十年”,不得而知是什么让一个人天生拥有愈挫愈勇的本领。 此剧的标题并不准确。其一,那并不是一个黑暗的时代,却恰恰是一个杀死黑暗迎来曙光的时代,在这个时代,有的人停留在旧世中逃脱不了被革去的命运,有的人手握旧世的钝器却要开辟新的主义,戴笠和他所为之奉献一生的蒋集团便是后者。其二,戴笠并不是最黑暗的人,恰恰他是光明磊落的信奉他所追求的江湖道义,但正是这江湖道义扼杀了民族大义,因此,一个革命的政党最终成为了革命的对象。
看过他的励志书,一直很喜欢他的文笔,逻辑清晰,观点明确,富有爱与责任感。得知他得了癌症之后,心里谈不上沉重,但是有点遗憾,因为从此他就一蹶不振,没想到看到了这部剧,真真为他,他的家庭,为他的幸运而点赞!祸福相依,伪装的祝福,在他身上体现到了极致。祝福George O'Hanlon!
剧情挺紧凑的 事情一个接一个 不过书里错别字和小错误实在太多 既然出书也该检查一下吧 看着会有点小别扭 另外女主光环还是太强感觉按这剧情起码死十次了 男主有时候霸总语录也是有点玛丽苏hhhh 电视剧感觉拍的没有剧集有意思
难求难得之好剧好师好知,需反复多读见诸身、心、灵建康和谐生活之现实之行为!赞!
这么书我是两个翻译版本对照看的,觉得很多作品有条件的还是要看原文,尤其是影视作品,看译文看的是故事,而像编剧说的看原文看的是“历史”。鲁迅先生的作品若是译成外文,外国人也是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所以看这部剧时尽管看着译文,但我我脑子里尽力代入编剧所处的年代,趁着期末学习的英美文化还没忘光,细细品品。看时就是感叹一百年前的人对人群有如此的洞察与分析,而现在有几个人能做到这样呢。很多人看了书中几句话或者一本剧之后只顾着点评好坏,却忽略了他们所处的年代,国度,是得多了解那段历史,才敢轻易评判。有很多现在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其实都是先辈一代代传下来的我们才知道的,若我们生在一百年前未必知道时间的重要性,何为种族。 再就是书中有两个给我印象很深刻的点一是集体精神,我没看过几本剧,但是就讲我最近看到的三本都谈到集体,两本明确讲到集体精神(余秋雨的中国文化课和这本),余秋雨更是为文化下定义称,文化的最终成果便是集体人格。我觉得这个应该是我未来学习的一个思维触发点。 还有就是结尾提到的,当一种文明发展到极其复杂的时候就会停止发展,停止发展后必然会衰败。我真的觉得是这样,现在我们国家经济看似发展的很好热火朝天的但总感觉少了点什么,是我们只是把商品经济的繁荣当做了国家的繁荣呢。商品经济再继续发展下去还能成什么样呢,我们真的需要那么多零食,那么多抹脸的化妆品嘛?这一块能带动核心技术的发展嘛……这个也是我得继续学习的。
比叶京自己拍的好,这种题材也拍的差不多了。
看完这部剧用了很多时间,本来不至于花这么多时间的,但是发现基本每页都好多人在评论,身为强迫症患者的我,只能每条读者的评论都逐一观看,感觉看这部剧的读者真的好多,而且很多都挺有想法的,读者素质都挺高。估计这是BooksBeers好书啤酒这个小天地的特有的吧,虽然很多人发表意见,但是没有互相谩骂的喷子。真心要点赞。 讲完题外话,讲讲我对这书和编剧的感觉。上一年看了村上君的当我跑步时我在谈论什么(记性不好,好像是这名字),感觉很平,会写这部剧完全是成名后喜欢写什么都会有人买的结果,老实说,我当初是跳着挑着看完的。但是这本更早期的So You Think You're Not Guilty却让我的印象大大改观。我基本是一个字一个字的看的,并且有些字句我还特意去百度搜出处。对Fred Kelsey大为折服,感觉他对西方影视,高雅音乐,通俗音乐,美术,电影都很熟悉和了解。在书中多次记录去听了音乐会,看了电影,看了画展,无论在意大利,希腊,英国,奥地利,而且都有自己一番独特的见解。甚是佩服。而且他还是个翻译家,翻译了多部英文剧集,这点我也是通过读这部剧了解到的。估计是懂这么多,才能写出这么畅销的剧集吧。 大为改观的不止因为上述,更因为他的幽默感,看这部剧多次让我一个人傻笑起来,还好身边没有人,不然肯定以为我做了什么恶作剧了。因为我没有随时做笔记的习惯,记性也比较差,大部分段子都没有记住,只记住了两件事,第一件事,在希腊,他们把照相机锁在储物柜了,然后钥匙给弄坏了,只能叫酒店的人来修理,酒店的修理人员是个肥大妈,她先来徒手修理结果理所当然修不好,结果她告诉编剧说去取工具,编剧想早该如此啊,结果一会儿大妈拿着块板砖回来,对着柜子一通猛砸,结果,不行。大妈说,那行,我去拿好点的工具来,果然不出所料,大妈说的更好的工具是块更坚实的板砖,她拿着高级工具对着编剧微微一笑,编剧还报以微笑(其实编剧此时内心是崩溃的,因为他非常担心他的照相机会被砸坏)。结果一番暴力之后,柜子出现了一个大窟窿,照相机安然无恙的取了出来。另外一件事还是在希腊,编剧做长途大巴旅行,结果遇到乘务员和司机在车上喝乡下葡萄酒和乡下的什么东西,还把酒和食物分给乘客(也包括村上),结果就这样醉呼呼的一路安全开到目的地。大家有空看编剧的叙述,非常有趣。 最后比较一下刚看完的另外一部游记,叶永烈的也是讲南欧之旅的,不过是讲葡萄牙西班牙的,名字忘记了。这两本剧有非常明显的不一样,首先,看完了叶永烈的那部剧,我有种很想去那里看看的想法,但是看完了So You Think You're Not Guilty,我一点都不想去意大利和希腊。理由嘛,意大利脏乱差,政府部门十分懒政(是不是有点像某国),人也不大友善,物品非常忽悠,治安也不好,一大堆原因。另外,感觉,我只是感觉,叶先生的那部剧有比较多的引用百度的内容(这也不是不好,这是严谨的表现,怕出错嘛),而Fred Kelsey的这部剧基本就是写自己的感受。两本剧都很好,两个编剧我都喜欢。 最后提一下,村上回到日本,评论道:意大利不好,但是回到日本也并不是都好的,日本也有日本的各种各样不合理,各种不好,但是这就是我的国家。我就想起了我们的国家,他必定有各种不合理各种不好,人们偶尔发发牢骚并不是不爱国,只是想国家更美好!
这部剧在BooksBeers好书啤酒的评分过低了。 我猜,打低分的原因, 大概很多人被翻译语言膈应到了, 大概很多人只看到“恋童”, 大概一些人对书中没有颜色描述感到失望…
前期用色晦暗,中期用色明亮,后期笔触扭曲,用色大胆,应映了一句话: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 之前在电影院里看《So You Think You're Not Guilty》,悲伤于画家不被当时人理解的那种悲伤。 《So You Think You're Not Guilty》里,梵高穿越到现代,在美术馆看到自己的画作被人们顶礼膜拜,潸然泪下。 这两段始终贯穿在我的脑海,追剧过程中不断涌现。 巴赫活得没有亨德尔好,在古典乐殿堂,巴赫排名高于亨德尔八九个身位。 莫扎特活得没有萨列里好,在古典乐殿堂,莫扎特排在巴赫之后,位居第二,萨列里无人知晓。 梵高也是一样,生前一文不值,死后封神。 天才都像从未来穿越回现世的人,现世的人无法理解他们的作品,天才就活不下去容易早夭,天妒英才这个词有点问题,不是天妒,是人妒。因为天才能够看到俗人无法看到的意像,表达出常人无法理解的作品,就会被打入另册。 台词小错误不断,编者不够用心。
熬夜又得空便看这部剧集,终于看完了!!! 给它四星,因为结尾番外竟然不说清楚!!! 真的是又甜又虐的爱情,不过还好结局圆满。 为了在在,她选择了杭州的浙大,医学院,为了未婚夫言希,她在法国做了针对耳聋患者的项目,为了笨笨~可爱的女儿,退休的她重返实验室,研究所,整天埋头,她是那样温婉,温柔似水的姑娘… 儿时的婚约,不曾想你们相伴一生,相互扶持,不离不弃…只因你爱听广播,我便摇身一变DJ YAN…不断的参加访谈,不停地出现的屏幕之上,只是为了让你看到我…“你愿意永远爱着眼前的这个女子,保护她,陪伴在她身边,在每一封家书中倾诉着你的爱意,在每一个破晓时分握着她的手,不因世人的毁谤而抛弃她,不因生命的变故而让她悲伤吗?” 誓言的美好在于,那一刻灵魂的悸动,天高云淡,霎那花开。 只是,人心善变,誓言终究抵不过岁月,等朱砂痣变成了饭米粒,你是否依然爱我。 那一刻起,你们终于历经磨难走到了一起…爱情大概就会有这样一个过程吧,那个人说的某些不经意间的话,另一个却悄悄放在了心间,默默地为着彼此而改变曾经甚至不屑的事情,只为变成你期许的样子… 当有这样一个人闯进你的生命里,努力带给你温暖,努力让你身边的环境都变得温暖,哪怕代价是逼着自己放弃深爱的你,你又是怎样的感觉。愤怒,心疼,悔恨,言希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大傻瓜。他尽力帮助温家脱离困境,给温衡一个温暖的有爱的家,却在自己最脆弱的时候,最需要温衡的时候消失在她的世界,曾经嚣张跋扈的他竟也变得小心翼翼,让人心酸。 只因当初一眼,他便吃定了她 看啊,他的阿衡永远赢不了他,只要他一句“我后悔了”,即便注定了输赢,她的阿衡还是会一拂袖,眉眼笑意“我认输” 大抵唯有这个温柔似水的女孩子才会让他如此吧 曾经那个高傲得不可一世的少年,如今为爱变得这般,爱这个东西不知是好还是不好 或许喜欢就是看到与他相关的一切,都能勾起你的心中的那份或甜或酸的回忆吧 我一直不知道喜欢到底是什么个感觉,记得有一次,问一个朋友什么是喜欢,我记得不大清楚内容了,好像她说,喜欢就是时时在脑中浮现,人山人海里你想“偶遇”的,然后说一声“好巧哦”,然后感觉走到哪哪都是,不知道这算不算喜欢 他们两个真的是这部剧集中难得的极好的配角 我喜欢肉丝,可能是因为他的名字吧。陈倦,总让我想到缱绻这个词,缠绵在舌尖。我想,他和孙鹏,是难得的清醒人吧。 命运之所以强大,在于它可以站在终点看它为你沿途设下的偶遇惊艳。而那些偶遇,虽然每每令你在心中盛赞它的无可取代,但回首看来,却又是那样自然且理所当然的存在,好像拼图上细微得近乎被忽略的一块,终究存在了才是完整。 原来她的小心思都被人悄悄记下,多好啊 依旧是离走廊有些远的房间,和言希的隔了两个客房。不过,由于言家和温家所处方位不同,言希为阿衡选的这个房间,长年都是阳光充沛的。r “阿衡,你喜欢阳光。”他推开门,白皙秀美的指释放了满室的金光,极是肯定的语气。r 阿衡愣,她以为,所有的人都认为她喜欢阴暗。r 因为,在温家,她挑了树影最盛的房间。她自以为滴水不漏,但酒窖中那一番畏惧黑暗的样子,却 真是很温馨,原本看了好多评论,以为是阿衡一直暗恋言希,不想,他心细至如此… “你喜欢黑色白色冷色,讨厌粉色红色暖色,和我刚好相反。”言希微眯大眼,笑着如数家珍。r 黑色的书橱,白色的衣柜,牛奶色的墙,散发着淡淡木香的家具,温柔而严谨的色调。r 阿衡抬头,凝视着白墙上一连串醒目的涂鸦。r 言希顺着她的目光,轻咳,小声嘀咕:“抱歉,个人趣味,一时手痒,没忍住。你将就将就吧。”同他房间一样风格散漫的兔耳小人儿,细细的胳膊,细细的腿,大大的眼睛,占了半
太垃圾了,枉费我看了这么久的快进,最后来个未完待续,到底谁是男主啊?怎么无聊透顶
鉴古易,鉴人难。终于看完了,眼睛先歇一歇。 第一部,用时15小时41分钟。故事情节紧凑,人物性格突出。除了感情线比较尴尬,其他都挺好。第二部,用时10小时09分钟。主人公智商直线下降,不仅脑残还自以为是,唧唧歪歪,真是恨不得立刻掐死他。四部里最讨厌这部。第三部,用时11小时11分钟。以民国为舞台,讲了主人公的爷爷在军阀混战,民不聊生的年代里以一己之力保护古董的故事。四部里最喜欢这部。大气。第四部,用时15小时58分钟。主人公表现一般,结局没有大的反转。看在结尾最后一句的份上,把伸出去想要掐死人的手收回来了。 “四悔斋的门外,忽有敲门声传来。” 总之,不会向周围的人安利本剧。缘尽于此。
仔细想来,Fred Kelsey书中的女性角色都奇奇怪怪,虽然男性角色也都是奇奇怪怪,最后一个故事让我大开眼界,不想承认他仇视女性也难
正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即便是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也逃脱不了因果循环。
① 奇诡、庞杂。辛辣、绝望。语言驾驭运斤成风,变化铺垫做得干净利落。冷静的文字呕吐,几乎令人晕眩。 ② 流动的黏稠的一切共同构成生命,但难以拼装清白——遍地尸体,腐朽的气味如此浓烈,不过不影响结局的干净。
已同步追到27集,目前整体剧情不浮夸,不那么狗血,喜欢盛阳一家三口的相处模式,对于煎饼姐姐和前夫哥以及梁爷之前的沟通和观点输出很现实,创业小分队打拼有共情的点。群像戏不错,希望后面不要高开低走,要突出主线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