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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 萌芽

多年后再回来读这部剧,居然仍旧觉得写的真好!很多书多年以后重读,只会鄙视自己当年为什么喜欢这种垃圾文 一直留在印象里的只有“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现在重读,感叹甄子丹写群像的能力真的好强大,每一个人物,无论主角配角,寥寥几笔变跃然纸上。 阴郁又充满仇恨的苏摩,为了带领鲛人们回归碧落海,为了爱人白璎,流尽了每一滴血泪。优柔寡断又懦弱的白璎,却总有自己的主见,在每一次危机关头都能挺身而出。阳光大男孩真岚,只有他一直背负着沉重的强加于自己身上的责任。 这是我唯一不讨厌的三角恋,真岚塑造得很完美,很讨人喜欢,他是爱白璎的,真岚与白璎在百年时光里互相守望,可关系只能止步于友达以上,恋人未满,可他从不强求,每次都给白璎自由选择的机会,甚至因为知道白璎爱着苏摩,甚至主动将她推给另一个人。 但我还是最心疼苏摩,他自卑又自傲,充满仇恨却有无法控制自己的心意,在白塔上的三年是他一生中最接近光明的时刻,他却肆意伤害白璎。在白璎从白塔上一跃而下后,他可能每一天都在煎熬,恨空桑更恨自己,恨自己爱上了空桑的太子妃,也恨自己逼死了白璎。但他为了当初犯下的错付出太多了,后来的他用生命将白璎拉回了自己身边。 白璎也很喜欢,她虽然在两人之间摇摆,但不是因为不知道爱谁而摇摆,她自始至终爱的都是苏摩,她可以为了爱任性地从伽蓝白塔上一跃而下,可是她是空桑的太子妃,在空桑国破时,白璎扛起了身上的责任,接下真岚的头颅,庇护她的子民,她始终是懦弱又强大的。 可甄子丹的be美学注定了三人没有好结果,白璎与苏摩之间隔着鲛人与空桑七千年的血海深仇,他们活着的时候不可能在一起,苏摩是鲛人,不能转世,死了也不可能在一起,错过了就是错过了。 云焕与慕湮也很殇,师徒恋总是充满了禁忌的味道,云焕的爱真是深入骨髓,慕湮呢,她知道但是不回应,其实也挺伤人的,慕湮对云焕究竟是什么情感,谁也不知道π_π。 主角团几乎没有he的,最后最让人羡慕的可能就是那笙与炎汐,还有陪伴到老的凌与罗袖夫人了。

卢纯川 卢纯川

在我们这还在天天猛灌鸡汤的时候,老外已经用大数据在研究婚姻了。很多地方确实跟自己想象的不大一样,虽然还未经历过婚姻,但是提前预习,还是有挺大启发。

皓荃Kollen 皓荃Kollen

我们有过各种创伤,但今天应该快活 最初,对孙俪的印象还停留在初中课文中那篇《关云长The Lost Bladesman》,只记得他写的真好,读着课文都要流口水,好似冒着红油的鸭蛋就在眼前,直到现在也印象深刻。 虽不曾再看过先生的文章,但对先生的文风却是爱不释手。读《关云长The Lost Bladesman》这部剧,有快乐,有激动,有平静,有坦然,看过了先生笔下的京味儿,更想去城墙根下瞅瞅也更能理解先生那句,“人不管走到哪一步,总得找点乐子,想一点办法,老是愁眉苦脸的,干嘛呢?” 先生出生于动荡的上世纪20年代,他曾是西南联大中文系的学生,师从沈从文,是沈从文的得意门生,后经历文化大革命,直到80年代才比较出名。孙俪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贾平凹称他为“文狐”,修炼成老精,梁文道说孙俪的文字像一碗白粥,熬得刚好。当代学者孙郁曾说,人们只知道孙俪厉害,却不知道他何以厉害。孙俪文笔中有许多“暗功夫”,他是从古典和乡土中缓缓而来,从大众和民间提取诗意,这样的作家“百年之中,不过寥寥数人耳。” 在《关云长The Lost Bladesman》这部剧里,主要有三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是“对生活的兴趣广一点”,主要收录了孙俪先生关于北京的胡同文化、踢毽子、录音压鸟、看画等一些京味儿的生活气息浓重的散文;第二部分是“一草一木,生活皆有趣味”,主要收录了孙俪关于春夏秋冬,鸟兽虫鱼花等方面的散文,细细品来,才发现其实我们生活中的一切都那么有趣有味;第三部分是四处走走,你会爱上这个世界,主要收录了孙俪先生关于山东泰山、湖南岳阳楼、四川、昆明、新疆天山、福建、河北张家口、湖北隆中等地行走的一些旅行散文,看后让人眼界大开。 我没去过北京,但心中却有一个北京的想象,冰糖葫芦、城墙根、四合院、胡同儿、遛鸟、驴打滚、叫卖声儿,红墙黄瓦……这些都是我对北京的想象。孙俪喜欢北京,喜欢那种人味儿,他在看遛鸟里写道,“遛鸟的人是北京人里头起得最早的一拨。每天一清早,当公共汽车和电车首班车出动时,北京的许多园林以及郊外的一些地方空旷、林木繁茂的去处,就已经有很多人在遛鸟了。他们手里提着鸟笼,笼外罩着布罩,慢慢地散步,随时轻轻地把鸟笼前后摇晃着,这就“遛鸟”。 他在写看画时,写道,“他们画衣纹是先用淡墨勾线,然后再必要的地方用较深的墨加几道,这样就有立体感,不是平面的,我在画匠店里常常能站着看一个小时。” 画店里,有画山水画的,有画画像的,画家神菩萨,画玻璃油画儿的,这种玻璃油画,是在玻璃的反面用油漆画的,这种画儿,作画程序和正面画完全不同。比如画脸,是先画眉眼五官,后涂肉色;衣服先画图案,后涂底子。看到这里,不由得佩服以前的人,他们对“工艺”是非常有追求的,哪怕是程序麻烦一点,他们也会精心雕琢出心目中完美的东西。 兵马俑之所以栩栩如生,是因为每个俑底都有匠人的名字,一来为了方便查出是哪个匠人做的俑,要负责,二来,匠人留下自己的名字,等于向人们展示代表自己水平、画德的作品。 毕竟,那时的人们把“精品”当作信誉,陕西省铜川市的耀州窑,是古代北方官窑的代表,曾经十里窑厂不夜天,1400年来炉火不息。我在一个采访活动中,有幸目睹了耀州窑的代表代表作品,“倒装壶”“公道杯”“凤鸣壶”“良心壶”简直是像有魔法,每一个身披青色釉子的瓷器里都有让人惊叹不已的神奇。  “倒装壶”壶身浑然一体,没有壶盖,灌水时从底部梅花型的小口倒入,放正,却不会有一滴水漏出来;“公道杯”则验证了“满招损,谦受益”这句话,杯满则水全漏,只有恰好的水,才会稳存杯中;“凤鸣壶”相传是武则天时期做的,此壶倒入水后上下摇动,可以发出凤鸣的声音;“良心壶”更是有趣,它可以同时注入、倒出两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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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看完。编剧用四个凄美的爱情故事衬最后一个圆满。大虐了一番,终给了颗甜枣,是编剧的风格呢!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也如此一辙。

罗Hom 罗Hom

此剧没有大前提下的统一口径,很客观地表述了一个凡人对一个伟人而不是神的认知,值得一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头脑,也就有了自己的思想。这个外国人不过是在认认真真地开自己的花罢了。至于伟人的千秋功过,留待后人评说吧!我经历了那些年月中的一段,不能完全算是后人,如果说点什么恐怕有失偏颇。期待成熟起来的后人的评论。

我叫不焦虑 我叫不焦虑

每个七岁的小孩都应该拥有一位超级英雄,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所有不同意的人都需要去检查一下脑袋有没有毛病。 爱莎如是观,外婆亦如是观。 拥有外婆如同拥有一整只军队,她既是宝剑也是盾牌。爱莎的父母已经离异,各自另结新欢,外婆是最重要的精神支柱,除了外婆,悲痛的爱莎还没有别的朋友。 爱莎的爸爸喜欢文体和词汇,他和人人都喜欢的莉思特生活在一起,他是不可救药的书呆子;爱莎的妈妈乌尔莉卡,开医院,离不开提示音、日程表、文件夹,秩序井然,她和人人都喜欢的乔治在一起,她是“流畅运转的普通英雄”;爱莎的外婆抽烟、不遵守公共秩序、调戏年轻帅哥,一团混乱,她是“功能失调的超级英雄”。 至少在人生的这个奇妙阶段,爱莎和外婆更加亲近,爸爸对莉思特带着的孩子很好很好,怀孕的妈妈也要生下乔治的小宝宝了,他不是爱莎独有的爸爸,她即将不是爱莎独有的妈妈,而外婆是爱莎一个人的外婆,从过去到现在,从现在到未来。 一部分七岁小孩喜欢完全彻底的拥有,外婆提供了爱莎最需要的安全和稳定,她和外婆更加亲近是有道理的。 更何况外婆特别活泼,她总是说,要大笑,要做梦,要与众不同,人生是一场伟大的冒险,我们必须活得灿烂,守护城堡,守护你心里的重要他人,把世界向好的方面推动一点点。 每当爱莎被高年级同学欺负,每当爱莎被校长和老师质疑精神不集中,外婆都及时挺身而出,张开温暖的羽翼呵护她,用好料盖过坏事。 外婆能够随时讲述无眠大陆的故事,那里有六大王国,其中最迷人的,当然是密阿玛斯。 密阿玛斯的最高峰是讲述山,居民的主要职业是讲故事,通行货币是想象力,出口物资是童话。酷爱哈利波特系列、X战警系列、漫威动漫的爱莎又给外婆加了许多印象分,她真正懂得七岁小孩半梦半真的内心世界,而且不止于此,外婆是爱莎的超级英雄。 有一天晚上,爱莎和外婆一起骑着云兽前往密阿玛斯,陶醉在暗影、狼心、呜嘶、公主、王子、天选之子、海天使、黄金骑士、总是说不的女孩等奇幻存在构成的世界,第二天早晨,爱莎在外婆怀里醒来,而外婆睡着了,她会睡“一万个童话永恒”那么久。 爱莎的心出现巨大的缺口,身为密阿玛斯的骑士,她必须承担责任,爱莎根据外婆留下的信件开始“寻宝”,最终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不仅补全内心缺口,而且得以成熟。 爱莎继承了外婆的遗产,她和爸爸、莉思特、妈妈、乔治、名叫哈利的小弟弟关系都不错,她理解了生病男孩等古怪的邻居,帮助他们更好地相处。 圣诞假期结束,爱莎满八岁了。一个惊喜,一个机缘,亚历克斯转到这个班级,她也与众不同,爱莎和她迅速成为好朋友。当校长教训她俩“必须努力合群”的时候,亚历克斯的妈妈想把地球仪扔在校长脸上,但是乌尔莉卡抢先这么做了,她毕竟是外婆的女儿、爱莎的妈妈。 于是爱莎和亚历克斯引领校园风气,提高小学生内涵,成为生病男孩的超级英雄。因为每个七岁的小孩都应该拥有一位超级英雄,两位更好,所有不同意的人都需要去检查一下脑袋有没有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