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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Saikumar喜欢可能也善於揉合一些复杂的人性在故事里,文字犀利幽默,叙事直戳心脏。可是这部《Detective》和电视剧版的《Detective》(有待最终剧情推进),都不知那个更“魔改”。不负责任地甩出宁家姐弟这两个角色,挑动吃瓜群众和看官们边看边骂娘边看边站立场,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造成的伤害真的不是一点半点。一个只有矛盾人设、没有鲜明主旨的作品,除了混淆视听、挑起分裂,也就赚足些快钱,於人於事无补,有害的成分反倒多些。
在第二部中我感受最深的是战争的残酷与战争笼罩下人民的渺小与无助,仿佛那些血腥暴力的一幕幕仍在脑海,令人不寒而栗。人 可以很渺小,在一颗原子弹的爆炸中就有百万的生命瞬间消失,人 也可以很伟大,为了友情、爱情或信仰甘愿牺牲小我实现大我。期待第三部的和平~
何苦来呢,真的是要虐死了,这部剧真的是期待最久的一本了。编剧有自己的考虑,作为读者的我只能吐槽吐槽了。以为要甜甜蜜蜜了,就甜了那么一点就要虐男主女主了,这本看的让人心累。 从很久前看《Detective》就喜欢上了桂圆,虽然很多人吐槽扶摇圣母,但是当时真的喜欢那个善良又厉害的女人,当然还有男主。现在还记得那个狗血的女主身世,看完之后我内心是拒绝的,但是是真的粉了编剧。到后来看的《Detective》当时好像没看完觉得也是太虐了。《Detective》真的已经算是最甜甜的剧集了,里面有阴谋阳谋,最爱太史阑不善表达有情有义,动心就是全部啊。还有《Detective》被我弃了,当时觉得太虐太复杂了。 所以从高中等到大学快毕业了,好不容易等来了我们的小蛋糕文臻和小甜甜,真的是每天带着姨母笑和口水看的,太喜欢这两个人了。他欢喜她,她也欢喜他。 “她喜那浮夸美貌,后来她又喜那强大又纯澈的心性,喜他散漫无定又心有乾坤,喜他看透世事又不忘天真,喜他懂人间最深的情却淡红尘最痴的恋,连行路都自在有风采。” 最后经历各种曲折的两个人能幸福在一起吧,我要等一段时间再看了。这样一章一章简直就是往我心上扎刀片了。
最近都是值夜班,听了很多书都特没劲了。昨晚听了这本,欲罢不能,没有一贯的老套路和无能极品,极具耳目一新的感觉,很赞!
能不能出一个汉服变装的游戏,把各个朝代的妆容和衣服都可以搭配。不管在哪个朝代,穿搭和美妆都是女孩们关注的焦点,只不过是为了取悦自己,不再是为悦己者容。唐朝的衣服真是妙啊,实在是适合微胖,胖个10几斤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差,那么藏肉。
还行 但是器具落伍了呢,现在直接挂耳咖啡,漏斗器具方便快捷简单
有时事情成不成,不是因为我挑选的题材险不险,而是看我们执行得牢不牢靠。人可以做最冒险的事,但因为谨慎没出事;也可以做最保险的事,可是阴沟里翻船。
忙里偷闲看完了,梁先生对于吃真的很有讲究,不过看似谈吃,总让我感觉先生在回忆那个记忆中的北平,那个年代的餐馆名字也非常雅致,东兴楼,顺华楼,致美斋等等,再看吃的,先生又讲的细致入微,仿佛一颠一勺就在眼前,令人口中生津,许多美食都与故友关系,时常抒怀旧之情,令人动容。还谈到中国台湾与美国的饮食风俗,不过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两做鱼,一鱼劈开两半各半各做,先生描述的也仿佛齿香在前,都勾起我的厨师梦,初中时曾想以后学厨,做出天下美味,现在想来我们总是拿着并非我们所选择的剧本,登上并非我们选择的舞台。
我们都会陷入所谓的幸福陷阱,追求完美,追求幸福,回避所有负面的,不好的情绪,让自己陷入一种很尴尬的境地。其实接纳自己的不完美,理解自己的焦虑,面对各种正面的和负面的情绪和想法,安然处之,这些都是我们生而为人不可避免的。在我们能够掌控的方向上,选择一种自己认可的价值,并采取行动,我们的内心会自洽很多!
T:20220313 这次算是完整读完,常言道据能够做到三不朽只有两个半,孔子、王阳明和曾国藩(半个)。在此另外两位圣人的传记还未观看过,只感慨道读完这本就是受益匪浅了。 曾国藩一生是靠着自己的严于律己,且每日每省吾身,坚持观看,成为半个圣人,且名垂青史。 从他小时候就知道,曾国藩并不是一个聪明的人,他科举七次才苦尽甘来,而且文中写道的也不知是否真假,窃贼入室,一旁听曾国藩在背诵,窃贼都会背了,都听烦了,而曾国藩还是没背下来,可见曾国藩天子并非聪颖,甚至有点愚笨,读不懂这句一定不会读下一句,一定要弄懂。在这七次科举中,一次一次的失败,没有让他气馁,相反记得太平天军的洪秀全是考了几次失败就放弃。其实真正的转折点,也算是第六次科举的时候,曾国藩的文章作为反例宣传-悬牌批责,也让他更加在全身出名了,他觉得需要改变,不能按照之前学习路途中寻找改变,虽然自己的拙笨,最后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第七次考中了。从此开启官场之旅。 其实曾氏一家,得益于曾国藩的爷爷曾玉屏坚持让自己的儿子和孙子们看剧,花大价钱培养,愿意在教育上花费,最后终于实现。 曾国藩为了科举考试,都是应付考试,并没有观看其他剧集,所以在他到京馆的时候,与其他官员相比之下,觉得自己的知识水平如此缺乏,而陷入自卑当中,除了见识狭窄、观念鄙俗,性格上还有很多缺点例如傲慢无礼。随着圈子和环境的影响,通过看剧与交友,曾国藩的视野和见识与以前大不相同。并且开始写日记,通过一天天的写日记,曾国藩的气质和习惯一天天的渐变着,甚至到了去世前几天还是依然坚持写日记,常言道吾日三省吾身,而曾国藩是吾每省吾身。 在官场之旅前期,曾国藩并不是一个受欢迎的人,甚至处处树敌,以致于许多人对他都是比较厌恶,通过后面一些事情,被咸丰皇帝弃之,让他在老家休养生息,才开始两年的脱胎换骨,在接人待物方面懂得了自己的处理之道,也变得更加圆滑了,再一次踏上官场的时候,已经变得如鱼得水,处理关系上也变得游刃有余,不过他有自己的准则,不会去过多巴结领导,而是洁身自爱。在肃顺被查杀的时候,也没有搜集到任何关于与曾国藩的书信往来,以致于能够明哲保其身。 在晚年时代,一开始对洋人的印象也是不好,但随着深度接触,发现洋人对我们国家发展是很好的推进作用,洋人且愿意传授授业解惑也,改变对洋人态度,并且积极推进与洋人的交流。并且告诫自己的学生李鸿章在处理与洋人的准则上:与外国人相交际,尤宜和顺,不可误认简傲为风骨。风骨者,内足自立,外无所求之谓,非傲慢之谓也。也就是通俗一点说:人不可有傲气,却不可无傲骨。又有言,外圆内方。心中有所谓坚持,对外则待人和顺,方能傲立人世间。若无傲的资本而秉持傲骨,极容易变得轻慢,不经意间得罪人。 曾国藩认为洋人的先进,不单单从他们身上购买武器,而是需要学到其精髓,才能够更好的自己去创造,所以大力推进公派学生出国留学,希望学到西方先进的知识。同时还建立了翻译馆,对于翻译国外剧集或者将国内剧集翻译出去,对于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的一个积极推动的作用。 曾国藩的一生伟大之一还在于为国家培养了许多人才,李鸿章、赵烈文、江忠源和张裕钊等等,都是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曾国藩准则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在朝廷遇到困难的时候,挺身而出,太平军的异军突起,也让朝廷饱受威胁,而曾国藩作为一介书生,担任起练湘军,是不怕困难,在后面的天津教案等事情上也可看到,曾国藩是不怕面前的道路多荆棘,也是披荆斩棘迎难而上,最终曙光终会迎来。在练习湘军的时候,总结分析,有了自己的一套招纳湘军的准则,且有着自己的管理方法,让湘军越来越好,在最后关头挽救国家,其实在
Saikumar大师的书读起来总是那么一气呵成!一直以来都只识唐汉,从未了解一个经济如此繁荣,法制如此先进,科技如此发达的大宋。或许它是军事上的侏儒,但他对中华文明的影响无疑是巨人一般的存在…
美国人的角度看中美局势,边读编剧的分析边联系新近中美发生的摩擦,局势正如编剧预测的越来越紧张。中美能否避免修昔底德陷阱,得各方努力。但至少记住一点:低估战争发生的危险反而会增加战争发生的风险。要有危机感!
不知是风格问题还是其它原因,学理科的我,觉得剧集很墨迹。每个人的人生都是独一无二的,这种人生,也只是一部分人的!
看过最好的书之一,真实、深切的哲学剧集。如果很多书会让人感概,那么这部剧胜在给了那些感慨一个答案。与欲望的斗争是必然,输掉也是必然,剩下的不该是迷惑和愤恨,而是理解和同情。生活的关键在于无论何种情形,一切还要继续。温情是不能缺少的,是一种自然需求。
喜欢这部剧里一次次的反转。东野可以试试多写写这类短篇,远比他的很多长篇精彩。
女孩,勿作。 ——看剧明理常在路上 火车晚点了,我现在还不知道它啥时候会来。整个晚上算是没有什么睡觉时间了,为了解乏,刚才还逛了一圈新建的西安站。路上其实最适合追剧,但凡坐车,总是会把烂尾的书拿出来看看。 不喜欢看剧集了,《Detective》有些读不下去。 前几天还跟师兄讨论,我说女孩子比男孩子更难坚守住自己。因为别人总会告诉你,最不济,你把自己嫁了不就好了吗?只见过男的流落街头,倒是没见过哪个女的没人要。 可事实是,看剧明理对女孩子来说比男孩子更需要。那次翻到《Detective》,里面具体的话忘记了,原意大概是我们总是以为挑选男子要谨慎,实则挑选女子更应该谨慎。看看汉语的“安”,有女才安。 读不下去的原因是我不再同情艾玛,不再喜欢Jithu Joseph这种格局不够的剧集了。Jithu Joseph一生都活在父亲的庄园,他就真的只是艺术家。思想性、历史性就是不够。这个评价其实已经很客观了。在他笔下塑造出来的女主人公艾玛在我看来就是一个作女,查理其实就是最适合她的人。 她一生都活在幻想之中,而且她还爱慕虚荣。她喜欢某样高雅的艺术只是因为这种艺术带给她的感觉。哲学书从来不看,看的都是那些浪漫主义用来骗人的书。与其说她是被渣男渣,倒不如说是她自己上赶着堕落。她始终看不清自己,出身就是很普通,所幸读过一些书,就开始作。一个乡绅还嫌不够,文书也给整进来,被资本家利用,致使最后殒身。 女孩子呀,你始终要知道你是谁,你才能确立跟你站在一起的那个人是谁。过高过低你都会受不了的,女人对男人的喜欢最开始都来源于崇拜,所以适当高过自己还好,如果真的跟自己是两个世界的话,那就真的是作死。艾玛把社会上层的生活想象的无限美好,仿佛那里就是天堂,自己就是要去。所以她不关心现实生活,她不愿意去做好妻子跟丈夫好好相处。 可是在我这个局外人看来,查理是最适合她的人,也是真的爱他的人。艾玛天性浪漫热烈,幻想丰富,她需要的是恰恰就是查理这种平平常常的人。她可以是一朵娇艳的玫瑰,可灌溉她的人其实最重要的品质不是跟她一样,而是能够做到日复一日地守着她。查理为了她搬家、尝试给人做假肢,她心情一不好,查理就很担心,想要让她去城里逛,可她呢?幽会,跟只是利用他的男人幽会。 之前看过的《Detective》,我就很想骂死柳依依,什么当代女性知识分子的代表,不,我们不承认。既然托生为女儿之身,就有自己的价值。为什么一定要依附于男人?为什么丈夫出轨也要忍气吞声? 女性剧集一直都在关注,在我看到太多女生要么整天被PUA,要么就是不知自尊自重的时候,我都会很疼惜。尊重比爱更重要,没了彼此之间的敬意,那份爱不要也罢。我们不是要成为什么女强人,我们只是要成为自己。这个自己意味着我们要是自尊自爱自重自信自立的。什么女权?不过是入了男权的圈套罢了。 姿容会衰老,可你的内心却是可以不断丰盛富足的。 女孩子,别作,做自己,堂堂正正地做自己比什么都要好。所以艾玛,你为什么不去当个作家呢?因为你只是喜欢阅看剧籍所带来的高贵感,而你并不是真的热爱文字。毕竟不热爱文字的作家不会是个好作家。 《Detective》就是本活生生的鉴渣指南,艾玛你拥有的其实很适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