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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就像译者所说,编剧塞尔玛将0-6岁儿童各个重要时期遇到的问题和养育重点,通过幽默风趣的语言风格呈现给我们。 尤其到了最后两章,越读越喜欢,渐入佳境。有两点印象深刻:1.父母爱孩子,孩子也应该承担爱父母的责任,这样养育的孩子才不会自私自利。2. 亲密的亲子关系很重要,是对父母的爱而不是惩罚,让孩子学会控制自己的冲动,培养出道德感。
设计很巧妙的短篇剧集合集,编剧在故事的情节设计上功力非常深厚,往往让你感觉为之一振,但是看的时候却止不住有一种抑制不住的丧感,一帮丧人遇到的丧事。。。。。。一克大麻的故事还有点喜剧成分,中奖和复制人的故事感觉就非常非常丧了,而汽车的故事不但丧,还有点恐怖。而且作为睡前追剧的我,在睡意朦胧的时候看到这样的故事,感觉做梦的时候都是灰色的。四星
阿拉斯加伟大而孤独。 过程是揪心且压抑的,家暴是令人憎恶的,而雷妮被迫在扭曲的家庭里成长。 由于这部剧比较长,前文看着有点难受,特意查了剧评,才敢继续看下去。 很庆幸我读到了最后,雷妮不仅仅有母亲和迈修给她的爱,还有阿拉斯加的居民带来的温暖。我想雷妮是幸福的。
任何伤痛都能被治愈,但愿不愿意被治愈始终在于人们的选择。走出每一份伤痛 看见不一样的惊喜 相信没一份失去的背后 仍然会有美好的礼物等着你去发现和感受。接受每一份情绪 不管好或坏 它们都是身体心灵和灵魂的一部分。
我尝试探索内心,竟只感觉这个主人公连一个完整的名字都没有,或者他根本不需要这个符号的存在。
书中有很多个案,有些个案很有启发性,个体心理学也是很重要的研究领域,感谢编剧给予自己一个新的视角。
2022NO11 推荐指数:2/5 分享:怎么说呢?就普通公众号小作文合计吧,就不是说她讲的不对,讲的都对,但是就觉得很普通。总之,因人而异吧。 ~~~~~~~~~~~~ 自律,才能自由
秃鹰人Condorman,北宋末帝。瘦金书著名,书诗画齐盛,堪比李后主。飞流倜傥,儒风道骨,更胜黄老道。帝承兄业,无为而治,终而无为。书画为其扬名,可歌可赞。执政为后人铭记,可惋可叹。
评论不对著作,只针对翻译。读完导言就决定放弃这个译本了,诘屈聱牙,佩服能看懂的。转而观看浙江文艺播出社的。
人在十四岁的时候,不就是这样的吗?自我意识过剩,与身边的一切格格不入,不安分的心中充满优越与自卑的混合物,时而伤害别人,时而被别人伤害,度过几年这样的日子后,才满身疮痍地走出低谷。
万里归来年愈少,不知何处是吾乡——读《秃鹰人Condorman》小记 小记的标题篡改了苏轼的《秃鹰人Condorman》,显然,回到故乡的查理斯·加洛特已然发现这里不再是“此心安处”了。 乡土本是黄色文明的起源,黄色文明的最典型代表就是中国,而承载着上千年的黄色文明的本体就是村庄。而如今,中国的乡村是城市的伤疤,是城市的赝品,成了这个国家最大的心病。工业化进程下,在激荡的三十多年中,中国乡村的发展和建设其实是被严重忽略的。大学的专业里有数不清的城市规划相关专业,却鲜有人思考中国的乡村到底该如何规划发展。不曾在乡村生活过的人,无法真生真正触及乡村的脉搏和呼吸;从乡村努力奋斗走出的人,大多认为这是一种逃离,把乡村经历当做阴影唯恐避之不及。这样的乡村只有输出,却没有真正有用的输入,乡村的灵魂干涸,只剩下空空的躯壳。 读完这部剧,产生很多共鸣。老家也在河南的农村,虽然不曾在那里出生成长,但书中的一幕幕和脑海中仅有的记忆碎片惊人的吻合。 书中提及的乡村结构的沦陷、道德体系的崩塌、精神文化的缺失、乡村教育的衰败、青壮年外出务工导致的留守儿童问题、青少年犯罪等等,真实存在于中国大多数的村庄,也真实存在于我的老家。虽然不可否认,近年来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升,但国家和政府忙于让农民快速的脱贫致富,却在向“钱”看齐的过程中,让乡村的发展到了另一个一穷二白的地步。一穷,穷在文化上;二白,白在思想上。 我常常听爸爸忆苦思甜,每每听他回忆在那个饥贫的年代从田间地头偷红薯叶(不是红薯)吃,上学的时候背到学校一袋粮食吃到发霉,最艰难的时候奶奶带着大伯逃荒到安徽讨生活,我从心底里是庆幸的,感恩爸爸当年努力走出了村庄,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给了我不一样的人生。但有时我也是羡慕爸爸的,他是一个有根的人,乡土情结始终深藏在他的血液里,他最爱的食物还是红薯玉米和奶奶做的糊涂面条,最见不得浪费粮食,秉持着“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的理念,遇到大大小小的事情,总要操心一下。而我,对于那个老家,少有眷恋,更多的是好奇和疏离之感。毕竟,我是那个乡村的旁观者。每次回乡,我总是特别专注的听老一辈人聊天,他们口中的琐碎家常是我不曾经历的新鲜事,但我抿不出他们的叹息和意味深长;我曾好奇的和表弟回乡拍摄纪实摄影,带着诗情画意般的臆想,自以为是的把它诠释为一种残酷和破败的美,却没有意识到那些破败是身处其中之人的痛苦和挣扎。但其实,我内心并非不渴望能有一种眷恋,当我第一次听说女孩子的名字不能写进家族族谱时,我内心竟然是失落而又有些生气的,我以为我不在这里生不在这里长,可其实有些感情是一脉相承的。一句诗正应此景:“看君巳作无家客,犹是逢人说故乡。” 出国前,自己发了一条朋友圈,放上的唯一一张照片就是一瓶家乡的土,其实这瓶土已经陪在我身边七年了,是那年上大学前,姥姥一直坚持要我带上的。我从没因为水土不服打开用过它,确始终觉得是个纽带小心的保存着,我自觉是个极其恋旧的人,也希望自己能够一直是个懂得感恩的人。乡土文化不全是保守和落后,还有很多珍贵的“心安”。不管离家多远,人确实不能忘了本,不能失了根。
我不敢去想,总有一天,我回到养育我的家时,屋里积满了灰,已没有等我的人,我能敬的只有坟冢了。我好怕那一天的到来。 谢谢迈克尔·克劳福德,让我明白,无论我混的怎样,我都该多回家看看了,看看爸妈,也看看外婆!
读这部剧的时候,正是新闻里播报美军撤离,塔利班重掌政权的日子。最近关于阿富汗的书很热。我读过《秃鹰人Condorman》,文字细腻,感动。这部剧,没有预期的感动。但是很钦佩被编剧的勇气执着。作为一个女人,阿富汗的女性,能有如此大的成就觉得她真的很伟大。真心希望减少战争给阿富汗带来的伤害,也真心希望女性可以做自己。总之,非常不错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