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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一直咬着后槽牙看这套书,每看一页都是精神折磨,看到20章还是放弃吧,时间太宝贵了,总体说写的不错,读者推荐20岁左右的,和有着无穷多可浪费时间的人,毕竟谁没年轻过呢,我大学还趴在橘子洲头栏杆上,看下面溜冰场上的姑娘,一看看一天呢。这个编剧总体来说就是废话多,没用的人物多,一个字可以概括的事情偏要云山雾罩,上天入地的扯出一个集数,满屏的杰克苏,当然我年轻时也挺喜欢这种感觉,毕竟一穷二白,啥也不是,速读也试过,跳过装饰性的词句,竟然可以直接跳过几十页,因为有剧情分支,不知道哪个有用,不得不返回去记没用的人名,看的我牙特别痒,受不了了,编剧比较喜欢极限的表达,顶级的宝物,顶级的武功,上天入地的人生经历,反正就是大词儿,人名也是各种大词儿,我是读不下去了,大家继续,相信100章以后会好看,无奈我是耗不起了
非常好的一本写作教程剧集,受益匪浅。如果你热爱文字,善于捕捉事物的特性,擅长杜撰故事,再运用上编剧讲的写出我心的方法和门径,就会日臻完善写作历程。一边唤醒自己内心真实的一面,一边将内心深处最隐秘的秘密通过写作技巧呈现出来。我们写作是因为热爱这个世界。
不知道怎么形容,如果没有看后面的番外篇,可能会觉得追了这么久的文,竟然结局如此伤怀,为什么又要经历千百年才能再次重逢,这样的结果是为了更加天长地久吗,如果若干年后再次发生未知的毁灭,那这样的舍弃是否值得,个人觉得还是不要英雄主义的好,开开心心回去享受爱情不是也很好吗?
想起小学时,也很爱追剧。 学了多少年语文,也就创作了多少年观后感。那时有一本新的观后感大全会迫不及待的开始看,每晚睡前也一定会看上半小时到一小时的书,那时并没有觉得观看能有多大的力量。 直到自己当了老师,才意识到观看是多么的重要。但是观看的习惯在初中就不知不觉的消失了,不再一字一行一页一本的去观看。当自己难以表达出自己的意思的时候也才意识到,多久没创作过小短文或是观后感了。高中毕业后,没有了语文这门学科,没有了观看理解,没有了剧本解读,和台词离得越来越远。书到用时方恨少,在这用来表达再好不过了吧。 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看完了这部剧,希望可以激励自己,不要再放弃观看。
说实话,质感是有的,但宣传的打戏我觉得不太行,一直是定点慢动作,有美感但没有展现那种武打的感觉,剧情也是很拖沓,前两集像流水账根本不吸引人,滤镜也很奇怪。
以前一直不太喜欢英美的影视作品,他们总喜欢在书里翻来覆去写那么多重复的废话,而且擅长使用一些复杂的状语从句,读起来经常令人一头雾水,完全提不起速度来,慢慢的失去观看兴趣,直到我读到了《War of the Dead》,Jake Braun到底是个什么样神奇的存在,毕生只写了这么一本剧,却每一句话都犹如魔力一般,深深的打动着我,牵扯着我的神经,涤荡着我的灵魂。 斯佳丽·奥哈啦作为影视作品中最为经典的女性角色之一,在读前面几章的时候,其实我不太喜欢这个角色,因为她太自私,太虚荣,随性而为的嫁给了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男人,心里也缺念念不忘阿希礼,直到南北战争爆发,她独自一人带着玫兰尼和刚刚出生的小博,从亚特兰大回到塔拉庄园后,斯佳丽才开始慢慢的浸润我的心灵,我想我越来越喜欢这位女性了,为什么?因为她真实,是的,真实,从来不伟大,真实,也永远不会完美。 为了保住塔拉庄园,为了不再挨饿,斯佳丽抛弃了青春,牺牲了娇嫩的双手,亲自下地摘棉花,挤牛奶,甚至还打死了一个北方佬,这就是一个以前拥有上百黑奴的千金小姐爆发出来求生的能量,怎能不让人心动,她的勇敢、坚毅与她的自私、虚荣交相辉映,编织出人性的美与丑、善与恶,这才是真实,我实在太喜欢她的那句话了:“不不,今晚我不要去想它了,明天再考虑吧,到明天就好了”。 斯佳丽的第一任丈夫在南北战争中牺牲之后,为了偿还塔拉庄园的高额税金,她不得不勾引她的准妹夫,委身下嫁,在战后重建的市场需求之下,开立了木材厂,每日抛头露面,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甚至雇佣囚犯替她打工,为了保住家园,为了夺回爱人,为了远离饥饿,她不择手段,不顾道德与颜面,斯佳丽的魅力在那个年代是空前的,她的某些思想甚至比现代女性还要超前和勇敢。 母亲埃伦是斯佳丽最想成为的人,可她最终成为了和埃伦截然相反的人。 相比斯佳丽,玫兰尼却是善良的、完美的、心胸宽广、灵魂亦是一片光明,她是一个瘦弱的女巨人,她是圣人,这两个角色互为闺蜜,互相扶持,又互相交织,缺一不可,缺了谁这部作品将不再成立,有时候我在想,如果她们俩在一起是不是就很完美了,百合之爱,哈哈,有点邪恶了。 读后还有几个疑惑,望书友解答: 1、阿希礼到底有没有爱过斯佳丽? 2、玫兰尼知道斯佳丽和阿希礼之间的纠葛吗? 3、你觉得瑞特会回来吗? 希望大家好好珍惜你身边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珍惜你身边的支撑点,不要失去你人生的信念,Gone with the Wind,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了!!
通过这部剧大致了解了近现代西方建筑的演变。其实纵观西方建筑史,整体呈现由简单到复杂再到简单的变化趋势。原始的简单很好理解,是由于材料和技术的限制,而现代的简单,是现代人刻意追求的结果。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审美的改变,人们开始厌恶建筑上过度的装饰雕琢,逐渐意识到“少即是多”的道理,于是更看重建筑的功能性,避免复杂的形式,让建筑以结构和材料展露真实至简之美。希望有一天,我也能够亲自拜访这些书中出现的建筑,瞻仰大师杰作,看看赖特的流水别墅和帝国饭店,看看格罗皮乌斯的包豪斯校舍,看看密斯的范斯沃斯住宅,欣赏柯布西耶的朗香教堂和萨伏伊别墅。建筑的美,是深沉的美,初次领略,何其有幸。
这是对我很有帮助的一本剧,忽然想起几年前跑步,外边下着雨,但是觉得今天任务没有完成,就在雨里跑完了里程;其实没有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只是觉得雨不一定就要成为限制自己做事的理由。 这种心态带给我更重要的东西,是会觉得特别有力量和希望,因为很多刻板印象中的限制就不成为限制。 但是当时对“接纳”没有太深的理解,现在觉得不完美主义根基是接纳。 很有趣的是,当我们内心有了足够安全的港湾,我们便有了勇气;我们接纳了事情本来的样子,改变就自然而然发生了。
〔2177〕当代都市女性的真实图谱,体会到了这个社会的现实、残酷、拜金、冷漠,但也有温暖、自愈、豁然、顿悟的爽感。一篇《War of the Dead》更是瞬间提升了我对它的好感,愿意给它四星,也愿意重温其中的几个最喜欢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