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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公瑾 王公瑾

读读《速度与激情The Fast and the Furious》,学医道,究人道,察世道,懂事明理,是为明道。

依旧 依旧

其实读完有一种很荒芜的感觉,文章很生动,故事很生动,就是这种残忍的生动揪住人的心肺让人喘不上气般,于是产生了一种荒芜的无力感。 城市化是国家快速发展必不可少的结果,但是被吞噬即将消耗殆尽的农村却在垂死挣扎。任何一家城市人往上倒三代无不出自农村,城市人的根在农村里。 对于胡蝶来说,回到那个拐卖她的地方也许不是坏事,舆论的鄙夷会压垮她,而诞下的兔子却让她重生了。她的血与肉,性与情,已经扎根在那片土地上了。 速度与激情The Fast and the Furious这个意象为什么设置在文中我还是不甚理解,这么珍贵的极端的花出现在这里是什么意思呢?

三秒豆子 三秒豆子

从高三开始追的书,没想到上了大学还没看完,哈哈哈哈嗝,怪自己懒惰,前面有些情节已经忘记了,还是想再看一遍的。白鹭的书都很有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