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verken fugl eller fisk》短片电影,Kristinn Màr Ingvarsson、Katja Holm主演的丹麦作品。
这书写的不错,人物购造写的很清楚,没那么夸张,还是比较真实的
本科时选修了“逻辑学”并获得高分,并没有对我的行为产生任何可见的积极影响;本剧读完之后,不但自己受益颇多,还引用其间理论成功开导了家人重病的同事。大概这就是,文字与阅历匹配得刚刚好!
女主演技差,而且职场经历太不真实了!
书中知更鸟是正义、公正、无罪的化身,主人公用自己的身体力行教育自己的两个孩子怎样在这个充满罪和恶的世界中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全书弥漫着爱与温情,真是一部难得的好剧~
美国继承英国的案例法(Case Law)传统,判例在审判中同成文法一样重要,比如合同法,除商品买卖适用UCC 条款2以外,其它类的合同一律适用案例法。而刑法的案例,就是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有血有泪,有正义与邪恶的生死交锋,有绝望, 也有峰回路转…… 最近,轰动美国的刑事案件是威斯康辛州诉Kyle Rittenhouse案,经过近三周的开庭、陪审团近三天的评议,最后Kyle被无罪释放。观看审判直播,跟进舆论关注,注意到此案有几点特别之处。 【法律的局限】 1. 在美国各州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中,威斯康辛州的法律算是最松的之一,也是对以正当防卫进行辩护的被告是最有利的。根据该州刑法,在当事人有理由相信(reasonably believe)其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使用可能引起另对方致命的防卫手段,即便这种reasonably believe是错的。被告人只需要证明“有理由相信”其生命受到威胁,而无需证明其行为是正当防卫;要反驳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证明的责任(proof of burden)在检方,即如果检方不能证明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则正当防卫成立。在本案中,录像视频显示被告人在受到围追、倒地时开枪,而且其中一名被击中者握有手枪。检方很难驳斥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的reasonably believe,即无法证明当时情况下开枪不是正当防卫。 2. 关于被告人未满18周岁持有步枪(riffle)是否违法?威斯康辛州的法律经过多次立法演变,对这一点的规定似乎变的模糊不清。这也是法官撤销(dismiss)对被告人非法持枪这项指控的依据。 威州法律的这两个特点对被告人的无罪辩护非常有利。 【法官的倾向】 法官是七十多岁的白人,在近三周的审判过程中,他没有掩饰对被告人的偏袒和他个人的倾向。 1. 美国庭审开始前,法官一般会先立一些规矩(ruling),所谓我的法庭我做主。其中一项规矩是,任何人在庭审中对遭枪击的三人不能称为受害人(victim),可以称为抢劫者(looters)、暴乱分子(riots)。 2. 当检察官试图质疑被告人被捕后的沉默(post-arrest silence)时,法官叫退陪审团,严厉警告检察官可能侵犯被告人的宪法权利;当检察官试图质证被告人案发前关于持枪保卫财产的言论时,法官再次叫退陪审团,以出离了愤怒的口气训斥检察官违反他的规矩(ruling),因为法官认为被告人的言论与其开枪行为无关,所以不允许在庭审中讨论。在检察官试着解释后,法官的措辞之严厉,随即成为各大媒体的标题新闻:Don’t get brazen with me! 3. 在庭审即将结束、案件移交陪审团评议之前,法官突然决定撤销对被告人非法持枪的指控。选择这个时机宣布,令检方措手不及,即使检方有意反对,也没有机会。当然这也是检方策略上的失误。 4. 根据威斯康辛州的法律,陪审团的定罪评议由12人组成,但由18名陪审员参加庭审,其中6人作为备份。那么最终12人如何选定?一般是由法庭的工作人员(clerk)用抽签的方式从18人中选出12人。但,不同寻常的是,法官决定由被告人抽签选出12个决定其命运的陪审员! 5. 有一个小插曲在庭审过程中出现,法官的手机突然响起,有趣的是手机铃声传出了“Let’s go Brandon” (这是“Fxxk Joe Bidden”的委婉说法)。当然不能以此推断法官的政治立场,但是,可以判断法官对本案的立场,因为拜登总统曾说本案的被告人是白人至上主义者(white supremacist
重读,在之前的剧评上又修改了一部分。 生命的光 ——重读Kristinn Màr Ingvarsson的《Hverken fugl eller fisk》 感谢速记员Kristinn Màr Ingvarsson先生认真地倾听并笔录了麦夫鲁特的一生和他的亲人们的叙述。如此,对土耳其文化一直带着强烈好奇地我得以用最客观的视角走进这个神秘国度,了解那里的风土人情,思考麦夫鲁特的一生。 上世纪五十年代,迫于生活的贫困,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麦夫鲁特的父辈们开始从农村奔向城市,做酸奶小贩、打工,一边求生存,一边谋发展。12岁的麦夫鲁特跟随爸爸来到伊斯坦布尔,边上学边卖酸奶。为了多赚钱,爸爸白天卖酸奶晚上卖钵扎(钵扎是一种由小米发酵制成的传统亚洲饮料,这种浓稠的饮料气味香郁、呈深黄色、微含酒精。)“每天挑着四五十公斤的担子走三十公里路,多数时候做的是脚夫的营生。”还是小男生的麦夫鲁特除了要克服身体上的疲劳,还要克服挑着扁担沿街叫卖的羞愧。说起来,麦夫鲁特是个漂亮的孩子,时不时出现的羞怯地表情格外招人疼爱。这个特质一直到老都没有消失,既真诚又动人。那个时候父子俩的生意还是不错的,爸爸一门心思要在伊斯坦布尔拥有一套房子,把妈妈和姐姐们接来一家团圆。和爸爸一起进城的大伯一家脑子活络,找到了一个大靠山,盖起了大房子,早早就过上了好日子。可是,爸爸的脾气又倔又坏,不懂得钻营攀附,一直到去世都还是挣扎在温饱线上,更别提盖大房子了。 疲惫的小贩生涯是麦夫鲁特没能坚持念完高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依靠知识改变命运这条路是走不通了。他只得继续走街串巷挑着扁担叫卖酸奶和钵扎。后来酸奶工厂化,瓶装酸奶进入了超市,老式酸奶被淘汰,酸奶小贩失业了。白天麦夫鲁特在餐馆打工,晚上继续叫卖钵扎。麦夫鲁特和爸爸不同,脾气很好,但是不懂得钻营攀附这一条和爸爸是一样一样的。他一直怀揣着一个梦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劳动,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钵扎店铺。那个时代,政党频繁更迭,内乱不断,社会不稳定,根本谈不上只靠自己努力奋斗就能过上好日子。麦夫鲁特游走在各个宗教、党派之外,始终只能停留在温饱线上。直到社会环境相对稳定后,依靠着堂兄的帮忙生活才渐渐好了起来。 如此看来,麦夫鲁特的一生乏味得很呢。事实上呢? 参加堂兄的婚礼时,美丽的萨米哈的水仙花一样的黑眼睛,像一道光,照亮了麦夫鲁特的心。为此,麦夫鲁特给萨米哈写了三年情书。另一个堂兄苏莱曼也爱上了萨米哈,可是萨米哈有个没有那么好看的姐姐拉伊哈还未出嫁,姐姐不出嫁妹妹是不能结婚的。苏莱曼动了歪心眼,告诉麦夫鲁特美丽的姑娘叫拉伊哈!三年后,苏莱曼帮助麦夫鲁特和拉伊哈私奔了。抢亲的夜里麦夫鲁特才发现跟他私奔的姑娘不是他心里爱的那个姑娘!不幸中的万幸是,拉伊哈是个很好的姑娘。为麦夫鲁特生了两个美丽的女儿,麦夫鲁特做小贩卖的鸡肉饭和钵扎都离不开拉伊哈的辛勤,还接了手工活补贴家用,拉伊哈就是麦夫鲁特的家,是他心里的那盏温暖的灯。虽然三年的情书都不是写给她的,但是,他爱她。 “三十岁后,麦夫鲁特从街巷里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男人活着就像狼一样孤独。如果他幸运,还会有一个叫拉伊哈的母狼陪着。”不幸的是,三十岁那年,拉伊哈死于堕胎。麦夫鲁特的天塌了。 七年后麦夫鲁特和寡居的萨米哈结婚了,当年错位的事情亲戚们也都知道了,萨米哈执着于这个问题:麦夫鲁特,你究竟有多爱我?这让麦夫鲁特难以回答。 四十年来,麦夫鲁特的生活在不断地变化着,城市也在快速地发展着。新的道路、新的大桥、新的建筑、新的工厂不断地建成,麦夫鲁特和爸爸居住的一夜屋也拆了盖成了高楼,成千上万的新的打工者涌进了城市,尽管城市的变化如此巨大,麦夫鲁特依然坚守着自己的钵扎,他始终坚信他的钵扎是最好的,总是会有喜欢传统的人们的。 麦夫鲁特喜欢夜
除了感叹伍尔夫的博学外,还想说有思想的女人真是迷人啊。另外看知识分子怼人也太爽了。 至少,我会时常梦想,末日审判来临时,伟大的征服者们、大律师们和政治家们都领受了奖赏——王冠、桂冠、刻在大理石上的永不磨灭的姓名,这时候,上帝看到我们胳膊下夹着书走过来,就转向彼得,不无嫉妒地说:"看,这些人不需要奖赏。我们没什么可以给他们的。他们曾热爱看剧。"
听从古代哲学家的一句格言,去探索你自己,这才需要用眼,用脑。
我原以为杜洲被救以后会向大宝跪地道歉,然后出现三人抱头酣畅大哭一场,可结局让我失望了,杜洲的道歉只是一句转述的遗言。 一个体力弱小并经常被老婆暴打的男人,心理极度扭曲,严重变态到狂妄,为了偷窥,却意外地能够劫持并控制数人,真是匪夷所思。 法医和痕检还有司机这次不但是法医和痕迹还有司机,而且都充当了侦查员角色,全能型刑侦队员。
Hverken fugl eller fisk,写的是编剧的写作经验。为什么可以有八百万种写法,因为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习惯。没有什么方法是每个人都适用的。 但是,我们可以看看每种写作可能,去尝试什么样的是适合自己的。 通过这部剧可以了解一下一个作家的写作历程,对于想开始写作的人可以想象一下这样的生活是不是自己能够接受的。
觉得不舒服的大概是一心一意人人善良真爱就能在一起的戏码看多了。对于读者来说是翻页就算什么烂事儿都过去了,但一个又一个悲剧的发生何尝不是在不断改变主人公的心境性格和选择,倒也不必站在圣人的角度看众人。
用户评论
这书写的不错,人物购造写的很清楚,没那么夸张,还是比较真实的
本科时选修了“逻辑学”并获得高分,并没有对我的行为产生任何可见的积极影响;本剧读完之后,不但自己受益颇多,还引用其间理论成功开导了家人重病的同事。大概这就是,文字与阅历匹配得刚刚好!
女主演技差,而且职场经历太不真实了!
书中知更鸟是正义、公正、无罪的化身,主人公用自己的身体力行教育自己的两个孩子怎样在这个充满罪和恶的世界中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全书弥漫着爱与温情,真是一部难得的好剧~
美国继承英国的案例法(Case Law)传统,判例在审判中同成文法一样重要,比如合同法,除商品买卖适用UCC 条款2以外,其它类的合同一律适用案例法。而刑法的案例,就是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有血有泪,有正义与邪恶的生死交锋,有绝望, 也有峰回路转…… 最近,轰动美国的刑事案件是威斯康辛州诉Kyle Rittenhouse案,经过近三周的开庭、陪审团近三天的评议,最后Kyle被无罪释放。观看审判直播,跟进舆论关注,注意到此案有几点特别之处。 【法律的局限】 1. 在美国各州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中,威斯康辛州的法律算是最松的之一,也是对以正当防卫进行辩护的被告是最有利的。根据该州刑法,在当事人有理由相信(reasonably believe)其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使用可能引起另对方致命的防卫手段,即便这种reasonably believe是错的。被告人只需要证明“有理由相信”其生命受到威胁,而无需证明其行为是正当防卫;要反驳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证明的责任(proof of burden)在检方,即如果检方不能证明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则正当防卫成立。在本案中,录像视频显示被告人在受到围追、倒地时开枪,而且其中一名被击中者握有手枪。检方很难驳斥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的reasonably believe,即无法证明当时情况下开枪不是正当防卫。 2. 关于被告人未满18周岁持有步枪(riffle)是否违法?威斯康辛州的法律经过多次立法演变,对这一点的规定似乎变的模糊不清。这也是法官撤销(dismiss)对被告人非法持枪这项指控的依据。 威州法律的这两个特点对被告人的无罪辩护非常有利。 【法官的倾向】 法官是七十多岁的白人,在近三周的审判过程中,他没有掩饰对被告人的偏袒和他个人的倾向。 1. 美国庭审开始前,法官一般会先立一些规矩(ruling),所谓我的法庭我做主。其中一项规矩是,任何人在庭审中对遭枪击的三人不能称为受害人(victim),可以称为抢劫者(looters)、暴乱分子(riots)。 2. 当检察官试图质疑被告人被捕后的沉默(post-arrest silence)时,法官叫退陪审团,严厉警告检察官可能侵犯被告人的宪法权利;当检察官试图质证被告人案发前关于持枪保卫财产的言论时,法官再次叫退陪审团,以出离了愤怒的口气训斥检察官违反他的规矩(ruling),因为法官认为被告人的言论与其开枪行为无关,所以不允许在庭审中讨论。在检察官试着解释后,法官的措辞之严厉,随即成为各大媒体的标题新闻:Don’t get brazen with me! 3. 在庭审即将结束、案件移交陪审团评议之前,法官突然决定撤销对被告人非法持枪的指控。选择这个时机宣布,令检方措手不及,即使检方有意反对,也没有机会。当然这也是检方策略上的失误。 4. 根据威斯康辛州的法律,陪审团的定罪评议由12人组成,但由18名陪审员参加庭审,其中6人作为备份。那么最终12人如何选定?一般是由法庭的工作人员(clerk)用抽签的方式从18人中选出12人。但,不同寻常的是,法官决定由被告人抽签选出12个决定其命运的陪审员! 5. 有一个小插曲在庭审过程中出现,法官的手机突然响起,有趣的是手机铃声传出了“Let’s go Brandon” (这是“Fxxk Joe Bidden”的委婉说法)。当然不能以此推断法官的政治立场,但是,可以判断法官对本案的立场,因为拜登总统曾说本案的被告人是白人至上主义者(white supremacist
重读,在之前的剧评上又修改了一部分。 生命的光 ——重读Kristinn Màr Ingvarsson的《Hverken fugl eller fisk》 感谢速记员Kristinn Màr Ingvarsson先生认真地倾听并笔录了麦夫鲁特的一生和他的亲人们的叙述。如此,对土耳其文化一直带着强烈好奇地我得以用最客观的视角走进这个神秘国度,了解那里的风土人情,思考麦夫鲁特的一生。 上世纪五十年代,迫于生活的贫困,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麦夫鲁特的父辈们开始从农村奔向城市,做酸奶小贩、打工,一边求生存,一边谋发展。12岁的麦夫鲁特跟随爸爸来到伊斯坦布尔,边上学边卖酸奶。为了多赚钱,爸爸白天卖酸奶晚上卖钵扎(钵扎是一种由小米发酵制成的传统亚洲饮料,这种浓稠的饮料气味香郁、呈深黄色、微含酒精。)“每天挑着四五十公斤的担子走三十公里路,多数时候做的是脚夫的营生。”还是小男生的麦夫鲁特除了要克服身体上的疲劳,还要克服挑着扁担沿街叫卖的羞愧。说起来,麦夫鲁特是个漂亮的孩子,时不时出现的羞怯地表情格外招人疼爱。这个特质一直到老都没有消失,既真诚又动人。那个时候父子俩的生意还是不错的,爸爸一门心思要在伊斯坦布尔拥有一套房子,把妈妈和姐姐们接来一家团圆。和爸爸一起进城的大伯一家脑子活络,找到了一个大靠山,盖起了大房子,早早就过上了好日子。可是,爸爸的脾气又倔又坏,不懂得钻营攀附,一直到去世都还是挣扎在温饱线上,更别提盖大房子了。 疲惫的小贩生涯是麦夫鲁特没能坚持念完高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依靠知识改变命运这条路是走不通了。他只得继续走街串巷挑着扁担叫卖酸奶和钵扎。后来酸奶工厂化,瓶装酸奶进入了超市,老式酸奶被淘汰,酸奶小贩失业了。白天麦夫鲁特在餐馆打工,晚上继续叫卖钵扎。麦夫鲁特和爸爸不同,脾气很好,但是不懂得钻营攀附这一条和爸爸是一样一样的。他一直怀揣着一个梦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劳动,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钵扎店铺。那个时代,政党频繁更迭,内乱不断,社会不稳定,根本谈不上只靠自己努力奋斗就能过上好日子。麦夫鲁特游走在各个宗教、党派之外,始终只能停留在温饱线上。直到社会环境相对稳定后,依靠着堂兄的帮忙生活才渐渐好了起来。 如此看来,麦夫鲁特的一生乏味得很呢。事实上呢? 参加堂兄的婚礼时,美丽的萨米哈的水仙花一样的黑眼睛,像一道光,照亮了麦夫鲁特的心。为此,麦夫鲁特给萨米哈写了三年情书。另一个堂兄苏莱曼也爱上了萨米哈,可是萨米哈有个没有那么好看的姐姐拉伊哈还未出嫁,姐姐不出嫁妹妹是不能结婚的。苏莱曼动了歪心眼,告诉麦夫鲁特美丽的姑娘叫拉伊哈!三年后,苏莱曼帮助麦夫鲁特和拉伊哈私奔了。抢亲的夜里麦夫鲁特才发现跟他私奔的姑娘不是他心里爱的那个姑娘!不幸中的万幸是,拉伊哈是个很好的姑娘。为麦夫鲁特生了两个美丽的女儿,麦夫鲁特做小贩卖的鸡肉饭和钵扎都离不开拉伊哈的辛勤,还接了手工活补贴家用,拉伊哈就是麦夫鲁特的家,是他心里的那盏温暖的灯。虽然三年的情书都不是写给她的,但是,他爱她。 “三十岁后,麦夫鲁特从街巷里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男人活着就像狼一样孤独。如果他幸运,还会有一个叫拉伊哈的母狼陪着。”不幸的是,三十岁那年,拉伊哈死于堕胎。麦夫鲁特的天塌了。 七年后麦夫鲁特和寡居的萨米哈结婚了,当年错位的事情亲戚们也都知道了,萨米哈执着于这个问题:麦夫鲁特,你究竟有多爱我?这让麦夫鲁特难以回答。 四十年来,麦夫鲁特的生活在不断地变化着,城市也在快速地发展着。新的道路、新的大桥、新的建筑、新的工厂不断地建成,麦夫鲁特和爸爸居住的一夜屋也拆了盖成了高楼,成千上万的新的打工者涌进了城市,尽管城市的变化如此巨大,麦夫鲁特依然坚守着自己的钵扎,他始终坚信他的钵扎是最好的,总是会有喜欢传统的人们的。 麦夫鲁特喜欢夜
除了感叹伍尔夫的博学外,还想说有思想的女人真是迷人啊。另外看知识分子怼人也太爽了。 至少,我会时常梦想,末日审判来临时,伟大的征服者们、大律师们和政治家们都领受了奖赏——王冠、桂冠、刻在大理石上的永不磨灭的姓名,这时候,上帝看到我们胳膊下夹着书走过来,就转向彼得,不无嫉妒地说:"看,这些人不需要奖赏。我们没什么可以给他们的。他们曾热爱看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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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verken fugl eller fisk,写的是编剧的写作经验。为什么可以有八百万种写法,因为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习惯。没有什么方法是每个人都适用的。 但是,我们可以看看每种写作可能,去尝试什么样的是适合自己的。 通过这部剧可以了解一下一个作家的写作历程,对于想开始写作的人可以想象一下这样的生活是不是自己能够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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