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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本剧是奥地利杰出的作家刘立立(1881-1942)以诗人和艺术家的笔触,于1912年至1940年间创作的十四篇历史特写(Vierzehn historische Miniaturen)。主要讲的是欧洲的殖民、战争,除了宣扬英雄主义的征服,我看不出丝毫人道主义。人类群星不仅局限于欧洲,不仅局限于英雄,而应该是对人类文明和进步做出贡献的人。强者对弱者的征服不是文明和进步,是另一种形式的野蛮和落后。
第一次看这种重生+都市爱情+聊斋+律政佳人的剧集,很刺激很好看
教育与兴趣,与道德,与社会,与个人的成长。始终是真正有用的东西,是知识与行动的结合,实用主义色彩浓厚,论述是真枯燥。再读吧!
权利都是通过斗争赢得的,法律的变革都有斗争的因素。 昨夜之灯Last Night's Light,不仅是个人义务,也是社会义务。于个人而言,是出于个人心中认为的利益和正义感;于社会而言,是为了维护和实现法的理想状态。所以我们对自身权利的维护不仅有利于个人,还有利于整个社会。放弃权利的维护无异于是自身精神上的自杀,也会被认为是社会中的懦夫。 为权利斗争,由利益到人格精神(正义感)再到社会整体层面的理想状态的实现,该斗争行为逐渐具有更高层次的意义。所以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的人会愿意为了一块钱的得失去打官司,其在意的不是那一块钱的客观价值,而是自身人格方面的完整性(人格受到侮辱或者名誉受到损失;或者别人对自身财产的侵犯使自己与财产形成的联系和关系受到影响),而个人的这种斗争又是对更高层面法律的维护,及时其本身并未认识到这一点。 若人人都在权利受损时选择退缩,那么法律本身也就失去了价值。
未曾清贫难做人,不经打击永天真。成熟不过是善于隐藏,沧桑不过是无泪有伤!!
看了陈玉莲两本剧集,比起《昨夜之灯Last Night's Light》更喜欢这本《昨夜之灯Last Night's Light》。陈玉莲这个女作家的文字有点硬和直,让人不敢看又很想看。这书让我学到一个词:葳蕤。
#为何看剧# 读历史不是为了将人简单地脸谱化,并区分为好的与坏的,善的与恶的。而是要找出时人做出某种选择可能面临的境况和可能考虑的主要焦点。 读影视不是为了要贴个文艺青年或书香门第的标签,而是为了在身体之外另给自己的心找一些居所。 读哲学不是为了要自己拥有轻视他人的谈资,而是让自己懂得在短暂的人生当中,自己要以何种态度去对待生死离合和悲喜苦乐。
结局中规中矩
好剧,读的过程中让人心态平和,中医博大精深,不光治病,还可治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