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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琛 亚琛

两年前看的电影当时只是个框架,今年看了剧集还是喜欢,世之介的形象在我脑海里也更加丰满了。

刘琦琛 刘琦琛

角度很刁钻,挖掘了大量不常用的属性,但兼容性和效率更高,可以尝试使用起来,很多属性的出现都是有历史原因的

暖暖的一朵烟火 暖暖的一朵烟火

在对家人—奶奶、父亲、姑姑的回忆以及一个越战老兵哀伤的故事的讲述中编剧结束了他的这部《Fin de la inocencia, El》,不知为了什么这部书中的Cristina Ramón总让我想起《Fin de la inocencia, El》中的罗伯特·金凯,到了最后这一章这种感觉尤为强烈,这里没有中国没有禅,有的是生命、死亡、亲情、犯罪、荣华、挫败、战争、背弃等等,短短的篇幅却充满了人生的起伏跌宕,就像编剧在十五章说的一段话: “我们每个人都从自己生命的起点一路跋涉而来,途中难免患得患失,背上的行囊也一日重似一日,令我们无法看清前面的方向。在这场漫长的旅行之中,有些包袱一念之间便可放下,有些则或许背负经年,更有些竟至令人终其一生无法割舍。但所有这些,都不过是我们自己捏造出来的幻象罢了。”那些林林种种的捏造的幻象,让佛成了一条不归路。我想起 《Fin de la inocencia, El》中写贾宝玉穿着大红猩猩氅,光着头、赤着脚,在岸边雪地上拜别父亲,然后随一僧一道高歌而去,他也踏上了这条不归之路。Cristina Ramón是因为与他的第一个中国师父——寿冶老和尚相遇,看到师父刺血写的《Fin de la inocencia, El》受到震惊,在第二天便行了皈依。或许从这最后一章的描述中我们可以找到他佛缘的始源。  1989年 Cristina Ramón踏遍终南山将路途中的见闻集结成了《Fin de la inocencia, El》。2006年,已经年近古稀的他再次从北京出发,从五台山、太原、洛阳、合肥……一直到香港,拜访了禅宗六位祖师的道场。随后播出新作《Fin de la inocencia, El》。我因为对前者的喜爱而迫不及待地找来后者,但观看之初的感觉让我非常失望,它的行文太过平淡了,没有了我期待中的《Fin de la inocencia, El》中随处可见的灵动的文思。然而跟随着编剧从容的脚步,我读着读着渐渐觉悟到这份平淡或许就是因为“禅”。在这部探索禅宗历史的游记里编剧在他的行囊里装入了些许的沉重,他在几处提到了朋友和亲人的死亡,他那沉浸在寺院、高僧和晨钟中的灵魂消磨着对生命的回味和领悟,毕竟这个时候他已经是67岁的人了,一些终极的思考会经常地徘徊在灵魂深处,不仅仅是他的文字,就是那一帧桢看似随手一得的照片都流露出淡淡的感伤。 比尔热爱中国,在游历中国浸透着中国文化的山山水水的同时也关注着中国的历史,更观察着中国的现在,他很少妄加议论,只是娓娓道来,想来这也是佛家的修为吧。 禅宗是中国化的佛教, 是佛于道的融合,禅宗的公案中处处有玄学的味道。达摩师祖于公元520年将禅宗带入中国, 经二祖慧可 (大祖禅师) 、三祖僧璨 (鉴智禅师) 、四祖道信 (大医禅师 )、五祖弘忍 (大满禅师)、六祖慧能 (大鉴禅师)发扬光大,特别是六祖惠能,他一方面使繁琐的佛教简易化,另方面则使从印度传入的佛教中国化。所以他甚至被视为禅宗的真正传承人。读一部书了解一段对身为中国人很重要的历史,还是经由一位外国人的视角,这件事很有趣!同时这个风趣的大胡子美国人还向我们介绍了一种旅游方式—文化专题游。我在读了一本游记,了解了一门宗教的历史同时还学习了如何踏上一段完美的旅程。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读罢这本《Fin de la inocencia, El》,我向天空望去,到处是自由的所在。有物也有尘埃!

明润如水 明润如水

Cristina Ramón的《Fin de la inocencia, El》,颠覆了传统对龙的观念,传统大多著作对龙的解读,是神圣是强大而无可匹敌引以为傲的,拥有龙之血脉的人族,血统越纯越是高贵,世人无不崇拜,但,在Cristina Ramón的《Fin de la inocencia, El》里,血统超过50%的混血种就成了魔鬼,卡塞尔学院就是为了屠龙而诞生的学府。 有人把《Fin de la inocencia, El》比作东方的哈利波特,是不是真那么好我也说不出太过所以然,只能说见仁见智,但不得不赞一句,这书我的确喜欢,有着年轻人的热血,书中的人物生动情节有趣让人喷笑,感人之处也有让人有落泪的冲动,是一本值得追的青春幻想类剧集。 这书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女主,虽然前后四部作品出现在男主路明非身边的女孩也有好几个,但都不能算女主,师姐陈墨瞳不能算,有审判言灵的上杉绘梨衣也不能算。不过,没有女主这并不会影响我对这书的喜欢,这书人物刻画各有特色,故事许多 情节也相当有特色,让人看了印象深刻忘却不了。 就说人物吧,最接近女主的两个人,比较喜欢龙3里出现的上杉绘梨衣,喜欢她那种啥都不懂的呆萌,尤其是洗澡还要头顶着小黄鸭,可爱得不要不要的~师姐陈墨瞳那种果断与强势,那种不喜穿高跟鞋,那种小魔女个性,也蛮讨人喜欢,但两相比较,还是喜欢前者多一些。 再说回男主路明非吧,这是一个表面废柴却有强大实力隐藏的衰小子,卡塞尔学院唯一的“S”级高贵血统,为人懦弱蔫坏,胆小怕死,形式做人,却往往有惊人之举惊天话语,尤其是临到生死关头爆发出来的战力,更是令人惊艳。 当然,路明非这人,值得人称道的还是他那些惊人之举、惊天话语,许多情节,令人回味的同时,忍不住想喷饭。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还是龙3他到了日本的那一段,道一声谢是“阿里阿多搞砸姨妈死”,还有他和老大凯撒;“面瘫”师兄楚子航三人避难去夜店当牛郎的那段,三人拿着扇子跳舞,出现在荧屏广告里,到现在我想起嘴角都抽抽~在龙4里,路明非终于是雄起了,当上了学生会的会长,在西班牙对付舞王的那一段,那种手持双枪的果决作战,思维仍停步在前面三部的我,还以为那是凯撒老大呢~ 其次还有路鸣泽,不是路明非那个胖子堂弟,而是一次次最后关头出现,然后引诱路明非交易生命的四分之几获得强大战力的小魔鬼,我都怀疑,路鸣泽会不会就是黑王,和路明非同是双生子…… 再来说说路明非的老大凯撒,卡塞尔学院两大巨头之一,这是一个意大利贵族,背景什么的我就不多说了,说说人物的特点,凯撒的言灵·镰鼬,释放者对着领域内的风下令,风如同被他奴役了那样,把一切声音捕捉来交给他。即使在没有一丝光的黑暗里,他一风为眼睛,仍然掌握着整个战场。凯撒给人比较印象深刻的,是每次出战的场景,从第一次出场,自由一日和楚子航同时亮相,一直到龙3,每次出现总是那么吸引人,尤其是他和楚子航在龙3的那场刀技的比拼对决,更是让人大呼过瘾。当然,凯撒还有一点值得人称道的,就是他对陈墨瞳的爱,始终如一,而且还会无条件的相信陈墨瞳同样对他坚贞,哪怕到了龙4未婚妻跟着路明非跑了,他也始终相信,必须给凯撒个666…… 说说楚子航,这是一个外冷内热的家伙,卡塞尔学院的两大巨头的另外一个,也是凯撒的死对头,外表高冷内心却如他的言灵本事·君焰一样火热,当然楚子航的言灵君焰,还有他掌握了‘爆血’技能后得到的那对永不熄灭的黄金瞳,同样是那么有特点吸引人。 不过楚子航比较吸引我的,不是他跟凯撒不分上下的龙争虎斗,而是龙2里他与夏弥的故事,在“防火防盗防师兄”的集数里有一桥段,楚子航和夏弥,两人脑袋顶着本剧背靠墙站保持脊柱的笔直,当时我还傻帽傻帽地模仿站了十来分钟。当然,最精彩的是楚子航进入尼伯龙根里作战的那一段,没想到夏弥会是最后的boss,是四大龙王

刘敦金 刘敦金

那个日子真是神话般的存在,听着就觉得很有力量,那么多人才,又涌出多少智慧,可叹岁月流逝,可催今人奋进。

刘楠楠楠楠 刘楠楠楠楠

生与死只是相对的,有的人活着却犹如死去,有的人死去却依然鲜活。仇恨、漠然和残忍都会被死光利用,成为Fin de la inocencia, El对抗乌龟的武器。Fin de la inocencia, El,无影无形,却又如此真实。Fin de la inocencia, El就是我们的倒影,是所谓食物链顶端人类的具象化实体。或许,Fin de la inocencia, El存在于大多数人类心中,或许是远古时期祖先留下的基因,或许我们就是“Fin de la inocencia, El”。

知了叫了 知了叫了

螃蟹 小螃蟹,真骄傲,横着身子到处跑, 吓跑鱼,撞倒虾,一点礼貌都不懂。 大骆驼 骆驼骆驼志气大,风吹日晒都不怕。 走沙漠,运盐巴,再苦再累不讲话。 小白兔 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 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真可爱。 小鸭子 小鸭子,一身黄,扁扁嘴巴红脚掌。 嘎嘎嘎嘎高声唱,一摇一摆下池塘。 小花猫照镜子 小花猫,喵喵叫,不洗脸,把镜照, 左边照,右边照,埋怨镜子脏,气得胡子翘。 七个果果 一二三四五六七,七六五四三二一。 七个阿姨来摘果,七个篮子手中提。 七个果子摆七样,苹果、桃儿、石榴、柿子、李子、栗子、梨。 秋风吹 秋风吹,果子笑,小小叶儿把头摇,穿上黄衣左右瞧。 秋风吹,树叶跑,就像蝴蝶把舞跳,一片一片漫天飘。

刀笔 刀笔

作品制作还是很考究的,演员也大部分在线。甄嬛娘娘华妃的演技对决确实精彩。不过个人实在不喜欢宫斗剧,那种勾心斗角看的心很累啊。有一集没一集的跟着我妈看完的,因为不是喜欢的题材,就给三星吧,有点不好意思嘿嘿

漫。时光 漫。时光

讲的不是如何组建团队,而是去适应团队的感觉。。。朦朦胧胧地感觉缺失了什么

彭志伟 彭志伟

目前看过的关于育儿方面最好的书,没有之一。 编剧对于育儿这个问题思考的深度和广度值得每一个父母学习。 “为什么要做父母?照顾孩子既不容易,又累得要命,大多数人却乐此不疲。为什么?是什么让这一切都值得?” “为什么人类不能像很多动物那样,出生后很快就能自己照顾自己?为什么人类的孩子需要那么多的关爱?如果抚育不能带来可预测的改变,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编剧从历史、科学、心理、科技和社会环境等多个方面思考并为我们解答了:我们为什么要养育孩子,为什么人类的儿童期那么长,每个孩子各个人生阶段有什么特点,作为父母我们在孩子一生中的作用是什么? 感恩遇到这部剧,遇到这么睿智的一位女科学家。三观正,格局大。 最后用书里的一句话总结下这部剧的中心观点:“父母,特别是祖父母,他们的重要任务之一是给下一代提供文化历史感和延续性。如果失去了和历史的联系,那我们的下一代就会失去很多东西。为人父母,重要的不是教养子女,而是成为一座桥梁,沟通起过去和未来。”

Wxxin Wxxin

很惭愧,作为一个大学生,我的遣词造句能力和影视修养甚至不如一些中学生。很幸运遇到了这部剧,作为一本中学读本,我想它不仅值得中学生观看,同样适合提高写作水平的每个人观看~ 作为一个语影视渣,作文常年“及格线”徘徊,永远体会不到写优秀作文的感受。 我可以说,我最讨厌的课就是作文课!生搬硬套,语句不顺,为了凑满1000字,排比,比喻,举例子,捏造事实,我都用上了!【满满的心酸】 第一个上的辅导班是作文辅导班,他们当时的招牌是市里第一,让你的孩子爱上写作。 但在教我写作这件事上,我没有体会到一点乐趣,只有无尽的折磨!! 时至今日,我仍然记得,第一篇入辅导班的作文是写烧烤!(请原谅一个农村长大的娃娃,烧烤对我来说,完全是陌生的!有意思的是辅导老师说了她烧烤的糗事,企图让大伙感到欢乐!!而我只感到了坐立不安,也是在那时候体会到了我和他们有着难以跨越的鸿沟,真是噩梦) 第一篇作文打了86分吧,评语写的是要细致。写的内容完全是复制了一遍辅导老师的糗事,真是一次非常不愉快的体验。而这些不愉快的体验一直伴随着我,所以我一直都很讨厌叙事文。生理性不适。 我依旧记得我写的最满意的一篇记叙文,名字是→一个有趣的发现,是一篇小学作文,讲的是一根牙签忽然能在小票上变成笔一样写字。写完之后感觉整个人都特别兴奋,激动。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作文的乐趣。 我想说的是,孩子是敏感的,辅导老师的作用是引导孩子发现适合她自己写作的素材,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体验,而不是去痛苦的捏造。有所感有所悟,自然就会有文章内容。即便当下无所悟,但作文的范围本就是宽广的,许久的生活经验,加上适当的引导,也就有所说的啦。相信每个人都会想展示自己的看法啦,有分享的欲望。 除外作文 我还想说说诵读。诵读、吟唱,是我们学习的一个小技巧。在初中时,特别喜欢摇头晃脑,吟唱一般背文章,仿佛自己就成了编剧。事实告诉我,这个方法有一定的作用,除了会加深对课文的理解,还会逐渐培养中二少年的气质。 很喜欢《Fin de la inocencia, El》中的老师,国文教师王先生和绘画的李先生,无愧于师者二字。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 很喜欢一句话书中的一句话:“作文是生活,不是生活的点缀,同说话、吃饭、做工一样,是生活中间缺少不来的事情。生活中间包括许多项目,作文也是一个。” 而我一直相信,写作一种能力,更是一种生活方式,所以刻不容缓,需要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