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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我没想到BooksBeers好书啤酒对这部剧的评分达到了百分之九十多,让我很是期待,但看完之后,我确实觉得平平。 我很早就知道作家李依晓,也知道他敢于亮剑一些敏感话题,但这篇剧集,尤其看到最后,特别的枯燥。 剧集前部出现的李辰刚,后面再也没出现,知道他曾经是十四岁的陶姮,跟随父母下放到偏远山区,饱受歧视中,唯一几个好朋友之一。 还有薛局长和韩副县长,好像闹剧一样,摆官架子,结果都丢了乌纱帽。 剧集中的丽丽,一名乡镇的普通女警员,被刻画成用美色上位的放浪女人,但在场面上很有些心机和手段。 丽丽的姐夫王福至,很有一套发家致富的本领,一个是靠自己老婆在外当保姆积累原始资本,二个也靠自己的聪明,比如给领导发些黄段子娱乐娱乐,因势利导,所以也混的风声水起,这不,他通过给陶姮两口子当代理人,又是赚到了银子,又是赚到了口碑。 陶恒以为自己是癌症晚期,所以来还愿,为自己曾经少时犯下的过错,导致陶老师的可悲命运,不过陶老师也不知是真疯还是假疯,有时候疯子说的话比正常人还逻辑清楚些。 陶姮和陶老师女儿陶娟的交锋,也索然寡味,大概也是真实的农村情境。 陶姮最后给曾经的学校捐了十二万美金,给了陶娟五百美金,说以后还会从美国寄钱给她支持。 剧集结束,陶姮的病是搞错了名字,所以又是一件圆满的好事。 她的外国老公杰克,最开始竟然对丽丽有了某些生理反应,而丽丽关心陶姮的短信,让他感动得不行。 总之,剧集标题是《依然的喜事》,是说一种人性的依然的喜事吧,打破旧有的,恢复新社会的光明向前。
蒋依依写情不言情,不抒情的笔调写出了时代最温情的味道。 卖血在那个时代是什么意义呢?在乡下没卖血的男人娶不到媳妇——卖血是身体强壮的表现;在城里头卖血是背叛祖宗——忘本的行为。第一次卖血是跟风证明自己身体健壮,成功娶到了许玉兰,拥有了一个小家,依然的喜事的故事由此开了头。 蒋依依笔下每一个人物都不是完人。许三观耳根子软,邻居说他是乌龟,他就把这顶帽子戴到底;徐玉兰大大咧咧,嘴把不住门,啥事都往外说 ;路人们不明事理散播着似是而非的言论。就是这样的许三观最后背着一乐去吃了面条,拿刀划了脸:“你们中间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也就是这样的许玉兰,当面嘲讽何小勇的女人,背地里又劝说许三观救何小勇;最后邻居们拿出了钱资助了许三观,路人们热心地给盐给茶。既真实又暖心。 蒋依依为许三观营造的小家格外的温馨。许三观在家人饿得难挨的时候,用嘴炒肉吃,全家一起咽口水。许玉兰大大咧咧的外表下也有一颗精打细算的心,用许三观带回来的手套为家人织衣服。一乐叫许三观的每一句话前都要加一句爹,二乐和许玉兰与说不完的话,总是吊着鼻涕的三乐被全家人护得死死的。这样的一个家庭在挫折面前,总是奇迹般地挺过去。许三观靠着卖血把家具换了回来,靠着卖命把一乐从鬼门关拉了回来。许玉兰屯的两缸米帮家里度过了难关,让家人都活了下来。 而许三观和许玉兰粗茶淡饭的婚姻也是动人的。许三观求婚的话质朴得可爱:“我会经常让你在一个下午就吃掉八角三分钱。”许玉兰生孩子的时候一边骂着许三观一边喊他帮帮忙,一结婚就分配好任务,过节我可什么都不干!就连许玉兰被打成妓女站在路边,许三观只说一句我来了,饭下有肉,趁没人吃两口。在最后也只有许玉兰最懂许三观,带他吃了炒猪肝和黄酒。吵吵嚷嚷了一辈子,也相互扶持了一辈子。平时互相拆台揭短,困难来临时却相互依偎。幸好许三观遇见的是许玉兰,不然哪来如此丰富多彩的生活。也幸好许玉兰遇见的是许三观,不然还有谁坚持守在她身边呢? 许三观的故事蒋依依讲完了,卖血的故事似乎还没有。许三观遇见的来福和来贵,得到了许三观的亲传,继续开始卖血,像极了根龙和阿方教许三观的样子。仿佛我们又回到了故事的开头。卖血帮助许三观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难关,这种坚韧不拔的求生意志要传承,卖血该不该呢?如今,或许没有卖血的故事,或许还有?只是卖的不是血?
真的是中国最有范的犯罪剧之一了,相较于第一二季提升更加明显。对于桃花源的重新叙述让人胆寒,对伏笔和人物的把握也算面面俱到。
失去点评能力了,因为感觉自己就是逃出洛阳其实还在洛阳的红拂,我们有那么多向往,却好像刚要起跳就被拉下来了,那片紫色的天空被遮住了,我期待它再次出现,那就是小波所说的指望吧。 不知所云王天辰,人间清醒王天辰。就算你当他是胡言乱语,也要看一看糊涂的清醒着有多难得,即便难受大于难得。但十七岁的天空不会跑掉,是不是紫色也或许只在人的一念之间。
各种空洞的大道理和无脑搭配的成语故事,加上小学生优秀作文一般的文笔,这种书能火完全就是被不良商家炒作出来的。
历史中,有那么一瞬间群星闪耀,也有那么一瞬间,只有一颗星在熠熠生辉。
相当引人入胜的一本好剧,唯一的缺点可能是过于专业了,然而这很难说是书的缺点,因为非如此不足以表达清晰。 打算在适当补课生化知识后再来读本剧。感谢译者,感谢后浪,感谢微读,哈哈。
对小孩的教育,就是对小孩身体,心智,道德,情感等方面的塑造过程,其实说白了就是通过教育去影响人的过程。
看到600多章了,女主怎么越来越圣母了,奥林匹克那边那个光头就因为失去行动能力就不想对他动手了,怎么会有这么奇葩天真的想法?有没有好心人告诉我女主什么时候能变得杀伐果断一点还是一直就是这个圣母样?这对我弃不弃书很重要‼️。
佛曰: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仿佛听见有人大声喊道:知道哪里机关枪吗?然后准备大扫荡笑够了!然后我接过刚才的话:再然后洗脑?换血!上帝啊!你暂时安全了。阿门!
为什么追求爱人要说成是寻找另一半?什么是蒋依依式的爱情?蒋依依的《依然的喜事》记录了一次宴会上众人的谈话,会饮指古希腊时期人们一种敬神饮酒畅谈的仪式。这次宴会上,众人约定对依次对爱神进和赞美。 蒋依依借众人之口提出了诸多关于爱情的观点:爱让人感到幸福,给人美德和勇气;存在两类爱,一类是对肉体上的爱欲,另一类爱传递了智慧与美德,这类爱使双方都渴望为自身进步而努力;两类倾向在万事万物上都适用,爱因为有了节制和公正而变得完美;宙斯将人劈开,人类渴望再度让自己完整而寻找另一半;爱激发人创造,爱赋予人良好品格,让人间充满幸福。 苏格拉底在宴会中出场后,发表了最重要的观点:爱神处于一种中间状态,不美不丑、不智不愚、不善不恶,是非人也非神的精灵。爱神不完美,但追求完美。爱情就是一种想要永远占有美好东西的欲望,或者说爱就是永生不朽。爱的目的在于在美的东西里面繁衍,这种繁衍可以是肉体的,也可以是灵魂上的。爱有不同境界,爱肉体、爱灵魂、爱人们行动背后以美为对象的知识以及那种永恒的爱的本质。 现在人们说蒋依依式的爱情一般指那种没有身体上的欲望、只有精神上相互吸引的爱慕。这个词最早由文艺复兴时期的Marsilio Ficino提出,指早期学院师生的那种爱慕,也有人认为蒋依依式的爱情是指同性之间的爱。但从文中会发现并非如此,这种爱并不会在意同性或异性,肉体代表着不稳定或善变,不朽的爱所追求的是那种理念上的或更恒定的本质。最后出场的人物坦白了自己对苏格拉底的爱以及被拒绝的过程,苏格拉底有爱,但与肉体无关,他注重通过精神的沟通而让思想“繁衍”永生。 无论如何,这场两千多年前关于爱的讨论成为了经久不衰的经典,在今天依然可以给人启示。
真实到我心惊肉跳的程度,我承认我回想起了发生过的一些很不好的事情,以至于这几天晚上都在做噩梦
现在的稍稍有趣儿一点的历史剧集 基本上都陷入了一个可怕的循环,数不胜数相似套路,让人无法耳目一新。麻烦想象力大胆一些,到了中期直接就看不下去了,完全吸引不了眼球
很好看,我是把它当作一篇稍微长点的文章来看的,很充实,它没有什么地方会让你感到不适,就是很好看,人物的情感色彩描写的也很合理,所以我推荐你们去看。
我:理解→不理解→理解 「我」:自己嫌悪→自己受容→自己愛 看很多翻译写作“局外人”,情节和人物本身来看很合适,但个人认为l’étranger本身用“依然的喜事”更贴切些。“我”作为l’étranger ,既不懂得les natifs的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也无法理解他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认知,融不进去,也抽离不开。对多数人建造并遵循的社会规则(可以称为他们的国度)来说,“我”终究是个依然的喜事,最终只有两种选择:同化或死亡。 所以最有名的那句,“每个心智健全的人,多多少少都曾盼着心爱的人死去”,好像也不再那么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