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致爱 第四节(第1/11页)

作品:《浮生物语3下

“然后呢?”

“然后,沈子居把岳如意接回了家,不久后婚礼如期举行。我喝了他们的喜酒之后便离开了西安。等我再次去到这座古城时,已是两百年之后了。沈府之人早已作古,没有后人,沈府跟东篱小筑也都不复存在。”

“你怎么那么久才回去?姓沈的不是你好友吗?”

“刚好我那阵子忙啊,天界那帮老鬼天天跟在我屁股后头催我酿酒。再说了……”九厥纠正我,“我与沈子居不是好友,只是萍水相逢的酒友罢了。像他这样平淡出现又平淡消失在我生命里的人,太多了。所以永欢一提起他,我还想了半天才想起这号人呢。”

我从后视镜里看着刚刚从回忆里跳出来的九厥,再问了一次:“你能想起沈子居,但真的确定没有永欢的存在吗?”

“真的想不起来。”九厥挠头,“或者我再多想想?”

“酒喝多了就是容易未老先衰。”开车的敖炽插嘴道,“你当心老年痴呆!”

“我已经很老了。”九厥故意道,“不过由衷祝你越来越年轻,年轻成一个小baby!”

“不许提这段往事!”

“提了又怎样?你打我啊打我啊!”

“你以为我不敢吗?”

反正不管这两个活宝怎么闹,我们的车是一往直前地朝城西的桃叶湾而去。

疑点重重的“花月佳期”,就在这块我几乎不怎么去的地区。不去不是因为那里偏僻,而是嫌那里太乱太吵。桃叶湾算是最靠近市中心的商业繁华区,最大的服装批发市场与各种乱七八糟的店铺都挤在那块巴掌大的“黄金地段”里,旧得快看不出本来面目的桃叶大厦里,装满了买不起新房的居民与租不起好写字楼的公司。葵颜说,这间婚介所,就在桃叶大厦23楼的最左边,隔壁是个卖二手手机的公司。

灰尘与油渍遍布的大堂里,我几乎无法从旁边的灰镜墙里看清我们五个人的轮廓。太久无人清洁了,尽管桃叶大厦里最不缺的就是人。

我将睡眠中的永欢交给赵公子跟纸片儿看管,甲乙懒洋洋地不想来,被我恶狠狠地拽进了车里。咱们谁都可以不来,他甲乙必须来。为什么?嘿嘿,以防万一。

来来往往的人匆匆从我们身旁走过,有的抱着厚重的纸箱,有的拖着塞满廉价服装的编织袋,有的推着装着盒饭的小车……一身肮脏的鸡窝头妇女跟在盒饭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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