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发 第四章 猪的传人(第3/10页)
作品:《六人帮传奇》术(尤其是注重基本功法的武术)的弟子跟一个“急攻近利”的武术(例如西洋和日、韩的一些考带晋级的武功)的学员相比,同是学了一年,交手比拼,可能前者会不及后者;但长期累月下来,则前者极可能超前,而且还有几个特色,例如:
一、因为基本功修练深厚,所以一旦练成,功力不易消退,反之,后者就来得容易去得更易。勤习时太过急于求进,一时壮态甚FIT,只要一旦停练一段时间,可能变成肌肉松弛,风湿骨痛,后患无穷,或从此挺了个啤酒肚,判若两人。
二,国术中讲究阴柔绵长、以柔制刚一脉者,老少咸宜,不像一些运动剧烈的武术,一旦到了年纪,体能退化,已不适合再练,肌骨和心脏都再也受不了这等沉重压力。有些国术,年纪全不成限制,反而是功夫练愈老愈精哩。能够保持健康体魄不消褪。
三,国术练得高明时。真的可以做到以弱胜强、以柔制刚——虽然所有武术(包括需剧烈运动,讲求实战效果的)的练法入门,可能都并不一致,但到最高境界时却是十分相近,这叫殊途同日,也是同途异路。这跟艺术境界十分近化不同风格的作品,不同媒体的艺术,技法虽未必一样,但到了至高境男时,竟是亦十分一致的。
骆铃当然没到这种境界了。
她既不是东方不败,也不是绣花大盗,更不是“天衣有缝。”
她可没有本领以一支绣花针去对付斧头。
何况,辜剑的斧头抡起来,十分要命,也十分拼命。
他是个为毛家四父子卖命的人。
他要提跟毛氏作对的人的命。
辜剑的斧头使得十分娴熟,骆铃手上的针,对他而言,那只是绣花的本领。
他冷晒。
他立意要斫杀骆铃。
——对敌对,他故意把骆铃搅上了,是知道史斯太好色,万一搞不好,会因色丧命。所以这女的就由他来解决。
辜剑不好色,所以不会“怜香惜玉”,下不了手。
他只好权。
—一好权之外,他只好赌,好酒,另外一个嗜好,竟然是:
好杀人!
就因为他有这些嗜好,就是足以使他这辈子都为毛家的人卖命了。
——人,只要有一两个不良嗜好,就够他这辈子忙不完了。
可能也因而这辈子都完了。
更何况是:
好杀人——
——这样的嗜好!
嘿。
因而,有些人把自己的嗜好变成是工作,或者把自己的事业变作娱乐那是世间最幸福的事情之一。
——有什么能比自己一天中每天都要花八小时以上,甚至十数小时不等,要面对要做的都是自己感兴趣的事那么幸运?
那真要比跟自己心爱的人结婚还要有幸。可不是吗?
2、笑死
骆铃真的以一支针去对付辜剑的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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