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光头冒险团准备出道(第2/3页)
作品:《费伦的刀客》没有让他失望,咒火吸能的能力把这个号称远古神器的东西整的一点脾气儿也没有,里面元气的器灵(姑且称之为器灵)连连讨饶,并且指着冥河起誓决不会再挑拨小米莎儿,因为如果威廉多来几次的话,祂这个好不容易才从久远的沉睡中觉醒的意识,必然再次陷入永久的沉眠之中。
雅苏娜她们并不是空手而回,菲妮雅的肩上扛着一头巨大的半机械野猪,之所以说半机械,则是因为这头野猪只有后半身是机械结构,从腰部往前的大部分躯体仍然是血肉之躯。不过野猪并不是最引人注目的收获,被半精灵押解的另一个不速之客才是。
一个精灵,一个传说中的日精灵。日精灵是高等精灵的一支子种族,有时也被称为金精灵,因为祂们通常有着亮金色的皮肤、亮金色的头发和亮金色的眼瞳(其实并不完全是),祂们比高等精灵的另一支——月精灵(也称作银精灵)更傲慢(此言来自月精灵爱尔芙的评价)。
日精灵比其他精灵更强壮,是天生的战士和军人,日精灵坚定地认为,他们是柯瑞隆(精灵主神)在主物质位面遗产的唯一守护者和继承人,并遵循着牢固且阶级分明的传统来组织自己的社会。
所以日精灵极少有跑出其聚集地当冒险者的例子,用爱尔芙的话来说,一个短命的人类一辈子或许能认识一百个跑出来冒险的月精灵,但不一定能遇见一个刻板脑袋的日精灵。
威拉尔摩押解的这个日精灵,气质要比威廉曾经见过的所有精灵都更加出色,她有着不逊色于欲魔的美貌,强壮而健美的身躯,这一点在普通精灵当中极为少见,一般的精灵大都以身形纤细敏捷为主,就算是喜欢近身战斗的精灵战士,也不会过分追求强壮的体魄。
不过这个日精灵的强壮也不是那种臃肿的壮硕,而是像猫科动物中的雌豹一般,那种的优雅的强力而不失敏捷,让人忍不住产生一种想要征服她的渴——望。
这个金发金眼的女孩看起来年纪并不大,不过按照精灵一族的尿性,她的年龄很可能足以当威廉的奶奶也有余。金精灵身上的穿着也比较保守,长袖长襟的金色长袍和金色发筘,她长着一张英气十足的脸蛋儿,让人很容易忽略她的性别,当然对于那些具有特殊爱好的家伙来说,这种别样的魅力恐怕更有诱——惑——性——吧。
威廉看了看这个奇怪的俘虏,并没有一开始就询问其来历,不过这些归来的伙伴却是对威廉和两个小家伙儿的造型十分惊讶,她们的眼珠子瞪得老大,菲妮雅一把扔掉肩上的野猪尸体,瞅了瞅三个变化很大的家人,忍不住笑出声来。
小米莎儿一脸气鼓鼓的瞪着最要好的“大个子”伙伴儿,忍不住哼哼道:“菲妮雅好讨厌!哥哥,她故意笑话我!一定要先给她剃光头!我想看看菲妮雅头发没有了的模样!”
蜜露娜也跟着帮腔道:“对呀对呀!那一定会很有趣呢!”
雅苏娜对于威廉三人弄出的造型感到很奇怪,她忍不住问出缘由。于是威廉就把他发现的邪恶引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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