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 狗兄威武(第1/3页)

作品:《众圣之门

狼戎族少年虽然那么说,但他根本不敢大意。许宗懿的实力非同小可,他的坐骑必然也不同寻常。自那少年身上,出现一根根细密的毛发,如同钢针。眼眸碧蓝,凶光闪烁。自他的四肢上,出现锋利的爪子,力量暴增。小祸斗不闪不避,直立看着。在对方即将扑杀来的这一刻,它单腿一瞪,凌空而起,使其扑空的瞬间,自上而下。学许宗懿打败凌风逍的那一招,直接一个狗爪子狠狠拍下。砰!尖锐的狗爪,直接撕开他的头骨,威力比许宗懿那一拳都要强很多,那狼戎族的少年脑子当场直接被拍成烂西瓜,惨死当场。“我擦!”“厉害了。”“竟然学宗懿小友的。”“狗兄牛逼!”“天啊,这是什么狗,未免也太神奇了。”“竟然能够将人的动作,模仿得如此惟妙惟肖。”“无敌啊,它的狗爪爆发出来的威力,甚至还在宗懿小友之上。”“我的天!”“狼戎族天骄,命丧狗爪之下!”“狗兄威武!”人群之中,情绪高涨,他们已经没有像前几天那般低落了。许宗懿上场的那一天,不少人心中还是惴惴不安,觉得可能只是昙花一现。慕容蕴二十四胜,彻底让他们再度恢复自信,人族并不是可欺的。现在正是乘胜追击的时候。“有其主,必有其狗!”“一招搞定!”“打死这些七族天骄!”“把这些七族天骄屎都给打出来!”“让他们知道,我们人族的厉害。”就在那少年死去的瞬间,许宗懿识海之内,轮回之鼎汲取他的魂魄碎片,经过一番提炼,直接用来滋养魂芽生长。经过轮回之鼎的提炼之后,滋养魂芽的部分,都是魂魄当中所残留的精华。小祸斗与许宗懿心念相通,不分彼此,两者之间,谁杀的区别根本不大。之前,在许宗懿这里,连败七族天骄九场。慕容蕴又连败对方二十四局,打得他们七族灵仙境近乎凋零。虽然在场的人,并非是七族天骄的全部,只是一小部分。但就算是在巫族,东圣海,狩武一脉,大巨皇朝各地的天骄聚集起来,在灵仙境能够与慕容蕴一战的人也着实不多。大周皇朝被打压得太久,所以在这里挑衅的七族天骄少年,实力相对最弱。最强七族天骄全部都集中在南天疆域,乃巫族所在,双方彼此厮杀,各有损失,难分高下。来自七族的老一辈人,脸色阴郁。就在这时,有来自异族的男子,从人群中走出。他在养魂境巅峰,面色发白,眼睛漆黑,看不到瞳孔,自他那惨白色的肌肤上,有一块块腐烂的伤口,在上面会有一些蛆虫缠绕扭动,一袭黑色的长发随意散落,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尸气。他的每一根长发,仿佛活着一样,时不时扭动,缠绕。“这条狗,很有意思,吃了应该很美味。”男子开口了。这疫族少年,舔了舔嘴唇,他的牙齿锋利,如同锯齿,身上的气息弥漫着死亡。“腐仙氏……”“他竟然要出手了。”来自七族的天骄,神色震惊。眼前这天骄少年,来自疫族腐仙氏,拥有非常特殊的血脉。他能够通过吞噬一些尸骨,来提升自己的实力。对于大部分的疫族来讲,战乱是他们最喜欢的。遍地的死尸,都能够为他们提供力量,增长修为。“腐仙羡。”“疫族,养魂境,三元圣子,几乎同境很少有人是他的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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